2017建筑、房地产业年终汇算清缴17个涉税难点处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肖太寿
课程价格:298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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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
2017-12-20
至 2017-12-22 成都 授课讲师:肖太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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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
2980 元/位 |
培训对象: |
各建筑、房产业的老板、财务、税务总监、合同管理、法律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
课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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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各建筑、房产业的老板、财务、税务总监、合同管理、法律部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课程说明‖ 2017年是建筑、房地产企业全面营改增正常落地实施的第一年,国家出了不少建筑、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文件政策。这些政策如何利用,涉及到建筑、房地产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和税务风险的管控。在新税收政策下,建筑、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收入的确认、成本结转和费用扣除,一直是企业面临的焦点和难点问题。 为了帮助建筑、房地产企业高质量做好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提升企业的税收安全,规避金税三期严征管下的税务稽查风险,特举办“2017年度建筑、房地产业年终汇算清缴中17个涉税难点处理与16个税前扣除成本票据处理及5张重点纳税申报表填写示范”的高级研讨会。 ‖焦点问题‖ 1.建筑企业老项目的账务调整技巧 2.如何将诊断建筑、房地产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和规避潜在的涉税风险? 3.如何系统把握最新税收政策在建筑、房地产企业年终汇算清缴中的应用? 4.如何系统运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5.通过本课学习,掌握建筑房地产企业的5张年终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课程价值‖ 1.全面性:全面了解掌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会计处理、财税政策; 2.操作性极强: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本课程可以帮助会员企业掌握营改增后的注意 事项,与实际工作对接; ‖课程提纲‖ 第一讲:2017年度建筑、房地企业年终汇算清缴中的17个涉税难点问题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年终汇算清缴中的财税难点问题处理 1.新政府补助准则下,4种“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形式的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 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1号——政府补助》) 2.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的财税处理和扣除土地款计算销售额的财税处理(财税 [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18号文件) 3.委托中介机构售房收入的财税处理 ⑴ 收取手续收入的财税处理 ⑵ 视同买断收入的财税处理 ⑶ 超基价分成收入的财税处理 ⑷ 包销收入的财税风险诊断及调整 4.营改增后的房地产企业项目内建造公共配套设施的税务处理 5.房地产企业卖房送冰箱、彩电、装修费用的税务处理 6.房地产企业卖房送宣传礼品的税务处理 7.房地产母公司中标拿地,项目公司(子公司)开发的土地成本扣除的处理 8.房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后成本的确认 9.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及案例 10.未完工开发产品预售阶段相关成本费用的涉税风险及调整 ⑴ 预收账款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附加的税务处理 ⑵ 预售阶段业务招待费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的税务处理 二.建筑企业年终汇算清缴中的财税难点问题处理 1.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账务处理 2.建筑企业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方法 3.建筑企业民工工资成本的税务处理 4.建筑企业专业分包、清包工和劳务分包的涉税处理及发票开具 5.总公司中标、分公司施工或总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中的涉税处理 6.建筑企业挂靠业务中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及成本发票处理 7.建筑企业资质共享老项目的账务调整技巧 第二节:建筑、房地产企业的16个税前扣除成本的票据处理 1.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两大关键条件和基本原则 2.合法凭证的种类及界定 3.成本费用支出的白条或收据合法入账的几种情况 4.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界定及其税务处理 5.“甲供材”问题的发票处理和财务处理 6.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之间结算工程款的发票开具 7.房地产企业扣除建筑企业质量保证金的发票开具 8.房地产企业支付部分和拖欠部分建筑企业工程款的发票开具 9.房地产企业“甲控材”的发票开具 10.简易计税项目中的发票处理 11.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费用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 12.建筑、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衔接中成本发票的处理 13.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中的发票开具 14.房地产企业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发票开具 15.建筑企业干租和湿租设备的发票开具 16.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跨期发票的处理 第三节:建筑、房地产企业的5张重点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示范 一.房地产企业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 表》中的填报示范 1.房地产企业销售完工和未完工开发产品的填写示范 2.视同销售业务的填写示范 二.建筑企业在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填写 示范 三.政府补助收入的财税差异处理及纳税申报表填写 1.政府补助的财务处理 2.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3.房地产企业收到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符合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的会计 与税法差异及在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纳税调整表)纳税 申报表中的填写 四.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在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申报表中 的填写范例 五.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示范 第四节:现场咨询答疑 ‖主讲专家‖肖太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中国财税培训金牌讲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2011年12月-2013年12月),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特聘专家。2016年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为“最具影响力税务老师”。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和“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合同节税、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税务审计、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为企业提供财税培训1000多场,特别是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提供营改增专题培训300多场,给企业提供营改增设计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捍卫了企业纳税人的权利。 在国家公开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出版专著五本,编著8本。代表著作:《中国国际避税治理问题研究》、《商业模式下的合同控税策略6类经济合同中的涉税风险及控制》、《合同控税理论与51案例真解》、《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研究》、《合同控税:21种合同签订技巧及72案例》、《有效降低成本的战略与方法》(云南出版集团出版)、《纳税筹划》(经济科学出版社)、《砍掉企业税收成本3把刀及76案例精解》(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税收成本控制》(税务咨询师教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建筑房地产企业合同控税》(中国市场出版社)。 社会职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收学专业硕士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财税精英家园协会财税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剑桥大学CIE—CFO中国同学会特聘专家、《财会信报》和中国会计视野优秀撰稿人、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特聘老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特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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