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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审查、履行暨法务、合规、内控、风险 一体化管理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操作实务专题研讨班
课程安排:2024年01月17日-20日 珠海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专家

课程价格:3980

培训对象:各省市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法务审计部、审计监察部、纪检审计部、纪检监察部、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合规管理部、法务/风险合规部、风险控制部/管理部、综合部等法务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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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各省市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法务审计部、审计监察部、纪检审计部、纪检监察部、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合规管理部、法务/风险合规部、风险控制部/管理部、综合部等法务相关人员。

课程收益: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合同关系直接影响世界的营商环境,在民事纠纷中,合同纠纷占了六成以上,合同编更是民法典编撰中变化最大也是最难理解的部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总则编司法解释、合同编司法解释(意见稿)均对企业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从合同制作、订立、审查到履行的全过程中,对企业法务人员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

国资委2022年发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指南》等文件,又提出国企要建立“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平台”、要构建“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一体的全面内部控制体系、要“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实践中如何厘清法务、合规管理、内控和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如何有效整合风险监督资源,提升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呢?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企业合同管理与案例解析

1.《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起草、评审”;

2.《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

3.《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4.《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合同的终止”;

5.《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违约责任、准合同”;

6.《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管理之“合同的保全、变更和转让”;

7.《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

8.《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下合同的解除与抵销权的行使。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制作、审查与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争议典型案例解析

1.作为法律文件的合同:合同通用条款;

2.从商业意图到法律文件:合同制作与审查;

3.合同风险的识别、分析;

4.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的风险管理;

5.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常见争议点;

6.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典型案例解析。

(三)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内在关系

1.法务、合规、内控、风险管理的关系:各自侧重点;

2.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驱动因素:效率化;

3.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一体”表现;

4.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的三种思路:大法务、高架结构;

5.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流程:七步法。

(四)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建设

1.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的设计方案;

2.基于高阶架构的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

3.基于风险三道线的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

4.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建设过程中的主线;

5.法务、合规、内控、风险一体化管理建设过程中的案例。

(五)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全流程

1.《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重点解析;

2.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3.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风险评估及合规风险清单;

4.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机制设计及流程管控清单;

5.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制度编制及岗位合规职责清单。

(六)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落地操作

1.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如何设计有效;

2.国企合规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地:三道防线的设计与职责明确;

3.国企合规管理流程体系的落地:合规风险闭环机制;

4.国企合规管理制度体系的落地:诚信合规手册与合规管理专项指南;

5.国企合规管理宣贯体系的落地:合规培训与合规文化塑造。

研讨费用及有关报名事项:

1、A类收费:3980元/人(含培训、场地、发票、教材费用)。(以上费用不包含食宿费、交通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B类收费:4980元/人(含培训、证书、场地、发票、教材费用)。(以上费用不包含食宿费、交通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讲师介绍:

拟请授课导师:

授课专家将邀请中国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长期从事法务、合规教学的各大政法大学专家教授;央企、大型国企有多年工作实操经验的相关人员。(因不可预见因素,授课专家请以实际报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