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风险控制操作实务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李少华
课程价格:268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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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5-4-13 至 2015-4-16 北京 授课讲师:李少华 学习费用: 2680 元/位
2015-03-27至2015-04-02【海口】 2015-04-13至2015-04-16【北京】
2015-04-24至2015-04-29【成都】 2015-05-15至2015-05-20【西安】
2015-05-27至2015-06-01【贵阳】
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总经办﹑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审计监察部﹑经营部及其他法律事务相关管理人员。
研讨费用:
研讨费每人2680元(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研讨费及食宿费在报到时面交。
证书(如办理证书,需另交工本费及考核认证费880元/人)。
培训结束后可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合同风险管理师”职业培训证书(带国徽)。网上注册、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
课程信息: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风险控制操作实务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代公司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合同蕴含着公司的经营理念,是公司发展的载体、与外界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风险的始点和规避风险的基础,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就是确保企业的健康和安全,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意义重大。而任何企业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掌控,往往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决策层资本运营效率提高的现实需求。
为了帮助国内公司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与风险抵御控制能力,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有效实现公司经营利润最大化,2015年在全国各地继续举办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风险控制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本次研讨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三、四》为基础,以“合同管理”和“全面防范合同风险”为主题,侧重实际应用和操作,注重风险防范,结合真实案例讲授技巧、方法和常见问题,使学员能够在专家精辟而平实易懂的讲解中掌握专业知识。
一﹑研讨内容
专题一:建立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与企业合同管理操作实务与重点分析
1. 合同设计与管理的原则 2. 合同设计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3.合同签订的流程之--考察资信 4. 合同签订流程之--起草合同条款
5. 合同签订流程之--审核批准 6. 合同的履行管理流程
7.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流程 8“合同自由”的实务理解与应用
9. 合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 10. 合同条款的设计方法与注意事项;
11. 以非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要约与承诺分析的实务应用)
12.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效力、免责条款及合同的相对性等)
13. 合同订立人的权限审查(代理制度与职务行为的实务分析)
14. 重大合同审签程序及合同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及案例评析
专题二: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案例评析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 你有资格吗?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2. 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3. 一诺千金──合同成立必经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4. 口头合同是合同吗?──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
5. 格式合同──商家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6. 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签订合同的新形式
7.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区别
8. 谁签字有效?──充分注意合同的签章
二)合同履行中无效合同的预防
1.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2. 法律的授权性规定──熟练运用合同的法定条款
3. 都是你的错──表现代理面面观
三)合同履行中常用的“避雷针”
1. 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2. 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3. 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4. 合同履行中的“拐杖”──正确行使遭遇合同风险的三种抗辩权
5.“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6. 特殊合同的履行──法律对试用合同、分期付款合同作了特殊规定
7. 圈套,你别钻──注意五种通常的合同欺诈
四)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
1. 告那家伙──合同违约责任
2. 时辰未到也找你──预期违约制度
3. 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分清违约金、定金和损害赔偿各自的区别及运用
4. 说话也可以不算数──法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五)合同纠纷和争议的预防与应对
1.合同纠纷和争议中的常见问题
2.合同纠纷和争议救济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3.企业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的实务操作
专题三:合同诉讼司法审判实务中的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效力及违约金制度
2、本诉与反诉及诉讼第三人的问题
3、不良债权转让后合同纠纷的审理
4、合同诉讼中有关诉讼时效的适用
5、案件的责任认定及举证责任问题
6、案件审理中的常见疑难问题及处理
二﹑拟请主讲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李少华主任、 宋笛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院商法研究所 胡利玲副所长、 董万程教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姚红主任 (主讲导师以报到通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