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讨费用: 研讨费每人298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场租赁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研讨费及 证书: (如办理证书,需另交工本费及考核认证费880元/人)培训结束后可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合同风险管理师”职业培训证书(带国徽)。网上注册、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办证学员将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小二寸证件照,提前发电子版至我中心以便办理证书使用。
 一、研讨内容: 专题一:企业合同管理操作实务1. 合同设计与管理的原则      2. 合同设计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3.合同签订的流程之--考察资信   4. 合同签订流程之--起草合同条款
 5. 合同签订流程之--审核批准    6. 合同的履行管理流程
 7.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流程   8. “合同自由”的实务理解与应用
 9. 合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      10. 合同条款的设计方法与注意事项
 11. 以非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要约与承诺分析的实务应用)
 12.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效力、免责条款及合同的相对性等)
 13. 合同订立人的权限审查(代理制度与职务行为的实务分析)
 14. 重大合同审签程序及合同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及案例评析
 ①宏观审查—合同交易结构:所有权与使用权;直接、间接交易;担保形式;
 ②中观审查—合同篇章结构:合同的结构方式;主合同与从合同;合同与附件
 ③微观审查—具体条款:合同的事先审核;合同的正面约束;合同的反面约束
 专题二: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案例评析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防范1. 你有资格吗?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2. 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3. 一诺千金──合同成立必经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4. 口头合同是合同吗?──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
 5. 格式合同──商家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6. 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签订合同的新形式
 7.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区别
 8. 谁签字有效?──充分注意合同的签章
 二)合同履行中无效合同的预防1.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2. 法律的授权性规定──熟练运用合同的法定条款
 3. 都是你的错──表现代理面面观
 三)合同履行中常用的“避雷针”1. 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2. 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3. 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4. 合同履行中的“拐杖”──正确行使遭遇合同风险的三种抗辩权
 5.“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6. 特殊合同的履行──法律对试用合同、分期付款合同作了特殊规定
 7. 圈套,你别钻──注意五种通常的合同欺诈
 四)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1. 告那家伙──合同违约责任
 2. 时辰未到也找你──预期违约制度
 3. 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分清违约金、定金和损害赔偿各自的区别及运用
 4. 说话也可以不算数──法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专题三:合同纠纷争议及救济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1. 履行义务要留证据         2. 不履行义务要留证据
 3. 避免给对方留下证据及消灭证据瑕疵 4. 证据导向的制度设计
 5. 对方违约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    6. 已方违约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
 专题四:《民法总则》重点解析与操作实务1.《民法总则》制定的背景、基本原则
 2.《民法总则》制定中的争议热点问题
 3.《民法总则》主要内容与重要新制度
 4. 民法通则基础上的继承、改革和创新
 5.《民法总则》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规则
 6.《民法总则》民事主体制度
 7.《民法总则》与民事权利体系
 8.《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
 9.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与性质
 10.意思表示及瑕疵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
 11.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及效力瑕疵制度
 12.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13.民事主体的义务与责任
 14.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渠道和方式
 二、拟请授课导师: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       李少华、宋 笛、董万程合同法实务专家                   曾跃林、刘 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所长     胡利玲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相关专家领导        (授课导师以报到通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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