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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形势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与招标
课程安排: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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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专家

课程价格:280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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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 2018-8-17 至 2018-8-22  成都      授课讲师专家
 学习费用: 2800 元/位
 培训对象: 各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地方造价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员;各房地产、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从事概预算、工程造价、基建、市场经营、合同、审计的相关负责人
 课程信息:        
  【收费标准】:(A/B请选择)
A: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
B: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食宿、交流等)。

【课程背景】:
各有关单位:
近期政府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对造价管控与合同管理提出了一些新政策、新思路和新方法,一线专业人员需要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文件精神。
“用好投资、管好造价”一直是各级工程投资单位关注的重点,要做到这“二好”,必须做好造价管控与合同管理工作,而做好造价管控与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抓住“两个关键”:一是合同计价内容的有效设计和约定;二是工程结算价款调整的有效控制。总之,计价和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专业技术强、政策影响大、知识更新快,相关专业人员需要适时地通过学习和培训,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自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以来,对工程计价、计税、招标、合同等各个环节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对业主单位的计税方法选择、合同类型设计以及结算价款调整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加强营改增下计价、招标、合同等方面的对策分析,将会成为业主方投资管理的重点内容。
近期,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工程项目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出台了一系列的新的法规政策和实操规定,包括《招标投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颁布、《招标公告和公示管理办法》的实施、新的九部委局《招标文件范本》发布施行等。随着依法治国的国策深入人心,要想合法合规又能高效廉洁的完成招标采购,让我们的招标采购工作经得起上级部门的巡视审计,需要我们招标采购人员随时掌握新的法规变动和掌握新的应对方法。
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从业人员学习理解系列新标准和行业政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工作,我中心决定举办“新形势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与招标采购实务”高级专题研修班。

【课程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控、结算支付和合同管理实务焦点共性问题分析解决思路 
(一)招标计价范围约定与结算价款调整
1. 招标清单缺漏的价款补偿分析
2. 招标清单特征描述对结算的影响
3. 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条件与有效设计
(二)合同价格的风险范围与结算价款调整
1. 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法规文件变化”风险
3. 如何合理分配合同风险?
(三)合同计价约定“不完善”与结算争议
1. 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
2. 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
3. “应废未废”的结算处理
(四)工程量核定与进度款结算
1. “单价合同”的单价约束力
2. 清单工程量与施工工程量区别
(五)工程变更、签证与索赔结算
1. 工程量变更结算
2. 工程实体内容变更结算
3.工程措施方案变更结算
4. 签证、索赔结算综合案例分析
(六)工程计价与结算疑难案例分析
1. 清单设置不当的结算处理
2. 策略性报价的结算处理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标[2017]16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等文件重点内容解读
二、营改增下计价、招标、合同对策分析、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1、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办标[2016]4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的重点条文解读;
2、营改增前后工程计价结构的案例对比分析;
3、营改增后计税方法的选择与明确;
4、营改增后甲供材料与设备的计价与计税规定与案例分析;
5、营改增后合同或结算价格 “剥离”与调整
6、“EPC项目”计税方法选择与计价算例;
7、“总分包项目”计税方法选择与计价算例;
8、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审查要点。
9、工程计价合同实务中对营改增政策“误解点”分析与案例展示
三、规范招标流程和操作实务及其法律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1.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及重新招标的选择;
2.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信息;
3. 集中资格预审和供应商库的建立与供应商管理;
4.招标文件的编制与九部委局新发布《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的适用范围和使用说明;
5.《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
6.《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中资格审查办法、评标方法的解读;
7.《标准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重点解析;
8.《标准招标文件》中其他重要条款的解读;
9.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资格条件的设定;
10. 联合体和总包、分包、转包不同选择及相关法律规定;
11.二阶段招标、框架协议采购和电子招标等招标采购方式的不同运用;
12.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技术标书的编制方法;
13.二大评标基本原则和六大类评标方法的介绍;
14.招标文件补充、澄清、发售中应注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
15.开标评标环节注意事项、评标复议、重新评审的触发等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16.否决投标的合法性及七种常见法定废标条件详解;
17. 《招标公告和公示管理办法》中对于中标结果公示的法律规定;
18. 定标与合同的签订及营改增后合同条款拟订注意事项。
四、招标采购的巡视审计监督管理与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和案例分析
1.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有关程序与注意事项;
2.招标无效、投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行为的认定;
3.如何鉴别、处理与预防高价围标、低价抢标、挂靠作假和内外勾结等违法乱纪行为;
4.招标投标中异议和投诉的提出的主体、形式要件与证据收集的法律规定;
5.招标投标中异议和投诉的受理主体、处理程序、时效规定和法律依据;
6.企业巡视中常见的招标采购问题与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