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高层研讨会
课程安排:2007年11月22日-24日 北京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黄德汉

课程价格:2800

培训对象: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报名热线:400-8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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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几易其稿,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会签,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征求意见,于2007年11月正式问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精线条立法原则,实施条例将明确与原来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全部衔接事项,并就社会重点关注的税前费用扣除、涉外企业优惠、关联交易、反避税措施等内容进行全面阐述。在距离新法实施的有限时间里,提前获知条例内容对企业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如何规避因新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税收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新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协调会计与新税法的差异,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节企业利润,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处理等工作,都是摆在企业面前急需要解决的难题。应广大企业邀请,特于11月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举办本期高层研讨会,本期会议届时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权威官员和国内著名实战财税专家入会主讲。

一、时间地点

2007年11月16日-18日上海(15日全天报到)

2007年11月22日-24日北京(21日全天报到)

2007年11月23日-25日广州(22日全天报到)

二、参会对象

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三、研讨方式

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四、会议日程安排及参会事项(见附件一、二)

附件一:

日程安排表

时间主讲内容专家介绍

11月16日上海11月22日北京11月23日广州

9:00-9:05致开幕词与主旨报告大会组委会主任

09:05-12:00

14:00-17:00主题: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主讲人: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处长,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具体起草、修订的负责人。

主讲人: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处长,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具体起草、修订的负责人。

主讲人:财政部会计司处长,负责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起草和修订,财政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委员会委员,《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问题的协调负责人。

主讲人:黄德汉--我国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从事税务稽查工作十几年,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大量的避税与反避税的方案,特别在纳税筹划的研究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广泛和高度评价。极其精通中国税法,对中国税法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在全国各地进行的《企业税收管理》与《企业纳税筹划》讲座中,为纳税人提供了大量的筹划方案。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总体概况

1、实施条例的整体构思、背景分析及条例的内容具体规定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影响

二、应纳税收入总额实施条例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

四、源泉扣缴实施条例

五、深入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

1、税前扣除项目和税前扣除项目的细则明确

2、对于工资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广告费,招待费,招待费支出等具体扣除办法

3、外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派发股息预提税规定

4、资产的税务处理扣除具体规定及具体扣除范围及标准

六、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条例

1、税收优惠政策配套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及过度和衔接办法

2、税收优惠的具体范围,认定标准与管理

3、过度期税收优惠的具体安排,实施步骤和管理措施

4、对于执行特殊政策地区的税收优惠具体配套措施

5、对于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的优惠办法规定

七、特别纳税调整

1、新增的反避税条款

2、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实施条例

八、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及税收优惠条例

1、如何界定享受15%优惠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步骤及办法

17:00-17:30咨询与交流:全面解答新税法实施条例疑难问题

11月17日上海11月23日北京11月24日广州

08:30-11:30

13:30-17:00主题:新税法、新准则下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纳税筹划

1、新税制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收风险

2、新税法下,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3、新准则体系下,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协调、相关纳税调整处理

4、新税法下,年终决算中税项调整与节税技巧及利润调整办法

5、企业年终利润调整方法及上市公司常见会计利润造假手法案例分析

6、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

7、新税法下,企业会计决算前纳税筹划的总体思路

8、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方法及案例分析与税务调整

9、新税制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和有效途径

10、税务筹划案例点评和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及稽查应对策略

17:00-17:30咨询与交流:全面解答所得税纳税疑难问题

11月18日上海11月24日北京11月25日广州

08:30-11:30

13:30-17:00主题: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差异分析、协调及处理

1、新制度、新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2、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差异、调整

3、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前扣除原则的比较

4、收入确认、“视同销售”、售后回购业务的差异分析与处理

5、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应税“收益”、的差异分析与处理

6、补贴收入、资产评估增值的差异分析与处理

7、技术转让费、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无法支付、接受捐赠的差异分析与处理

8、成本确认、费用确认的差异分析与处理

9、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的差异与处理

10、投资、改组业务与其他项目差异分析与处理

11、合并报表中因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所得税调整

12、新会计准则实施中有关所得税政策衔接的重点难点问题

17:00-17:30咨询与交流:全面解答疑难问题

注:本期会议日程安排会根据老师的时间,讲课顺序可能会略有调整,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实际顺序为准。

会议亮点:专家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的政策制定人,讲解透彻、更具权威性。

五、增值服务

1、参会学员可享受中国财税管理咨询网一年的网站普通会员服务;如税法查询、政策速递、纳税辅导、网上信息检索、课件讲义下载、论坛交流服务等;

2、参会学员每人可获赠一本《财税资讯》及相关课程辅导资料。

3、学员如持有港澳通行证会后可免费组织赴香港、澳门考察(注:不含自费项目和小费及国内交通费)。

六、报名办法与费用

每人交纳会务费28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现场咨询费、合影及茶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讲师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