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培训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培训


时间地点:
2008-11-12 至 2008-11-15  深圳      授课讲师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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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2980 元/位
培训对象: 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等主管财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经理、税务经理、税务专员、审计负责人、会计主管、财务骨干,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课程信息:
  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任何企业都至关重要,因为2008年是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一年,也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和过渡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执行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配套过渡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一年的经营业绩及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多少,很多赢利企业,由于财务人员不能准确掌握和运用税收政策,费用列支和帐务处理不尽合理,致使企业申报纳税误差较大,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出现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或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同时为解决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冲突问题,税务部门还对现行税收法规进行了必要清理和废除。
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摆在企业面前的难题。财务人员应如何积极应对,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如何规避因新法规实施所带来的纳税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在今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
为使企业财务人员掌握最新税收政策,防范涉税风险,中国税务教育培训网特邀请财政部和税务部门参与所得税立法起草小组官员和国内著名财税专家一起为各企事业单位解析这些配套过渡政策文件,分析新税法实施第一年应注意事项,并结合案例讲解汇算清缴工作中企业涉税事项的解决途径和应对方案,帮助企业解决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并在依法纳税基础上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税后经济效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2008年11月12日-15日   深 圳•实华酒店 (12日代表报到)
会议具体日程安排表
时间主讲内容拟邀专家简介
         11月12日 深 圳
致开幕词与主旨报告大会组委会主任
主题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解读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工资薪金及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解析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规定
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职工福利费的规定解析
5、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交换和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如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6、境外所得其在境外已纳税款,如何抵免计算?其条件限制
7、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税收优惠政策过渡的规定解析
8、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条件及方法
9、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解析
10、高新技术企业与分支机构如何能享受 15%优惠税率
11、新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分析

主题二:企业所得税法—最新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规程解析
1、关联交易申报与资料管理新规定分析与应对
2、转让定价调查新规定分析与应对
3、成本分摊协议规定的分析与应对
4、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规定的分析与应对
5、资本弱化管理新规定的分析与应对
6、预约定价的新规定分析与应对
7、反避税国际磋商对企业的影响及其应对
8、特别纳税调整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与应对建议:

黄德汉
我国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特聘税法专家。从事税务稽查工作十几年,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大量的避税与反避税的方案,特别在纳税筹划的研究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广泛和高度评价。极其精通中国税法,对中国税法有系统、深入的研究。
郭老师
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处长,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立法起草小组成员。
边志广
曾担任税务学校校长,税务分局局长,稽查局局长,清华大学财税总监高级研修班、中央财经大学财务总监高级研修班特聘教授,并在多家大中型企业担任财务总监、税务顾问。具有深厚的财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国各地财税培训中广受赞誉。


主题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与实务处理技巧
1、新税法下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2、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3、加大扣除项目、延迟收入的方法与管理操作
4、新税法下,年终决算中税项调整与节税技巧及利润调整办法
5、允许扣除范围、合理支出界定、成本、费用外延的运用与管理
6、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重要涉税事项填报说明
7、新、旧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对比分析与辅导
8、汇算清缴中的涉税风险管理及控制
9、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要调整事项分析与筹划(包括税前扣除项目、扣除标准变化与筹划、资产的具体税务处理的变化与筹划等)
10、企业合并、分立、改组改制、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债务重组等特殊业务所得税政策变化与涉税问题处理
11、如何分析、运用中介机构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鉴证报告
12、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衔接
13、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变化(工资、广告、研发、捐赠、折旧和摊销等项新标准)
咨询与交流:全面解答新所得税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点疑难问题

三、参会对象:
各大中型企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等主管财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长)经理、税务经理、税务专员、审计负责人、会计主管、财务骨干,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会费用:
每人2980元人民币(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参加会议的同志,请详细填写好回执表传真至会务处, 会务处按报名先后预留会议席位与学习资料,议地点报到通知在开会前一周发放;
五、增值服务:
1、赠送参会代表每人一套企业纳税实用软件; 
2、参会代表每人将获赠英文版《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电子文本;
3、参会学员可享受一年会员服务:如税法查询、纳税辅导,资料下载、
专家网络24小时答疑等服务;
六、特别关注:
1、颁发研修班结业证书,需提前申请,每人交纳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2、特别提示此课程企业经营者和财务管理者一起听课效果更佳。
七、会后参观(自愿参加)
深圳会后学员免费参观路线:香港澳门四日游(自备港澳通行证及护照,导游小费及自费项目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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