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解读与案例应用
课程安排: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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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刘国东

课程价格:320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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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0-11-26 至 2010-11-27  福州      授课讲师刘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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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3200 元/位
培训对象: 首席财务官、税务官、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法律总监/经理、会计主管、涉税会计、税务专员等
课程信息:
【时间与地点】 2010年11月26、27日  福州

【培训对象】
首席财务官、税务官、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法律总监/经理、会计主管、涉税会计、税务专员等

【课程背景】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已正式实施,2008年成为新、旧企业所得税法衔接和过渡的第一年,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配套和补充文件,随着这些配套税收政策的实施,将直接关系到企业一年的经营业绩及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多少。另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同时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表已正式颁布。
——企业财税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面对我们成千上万条税收法规的规定、面对企业五花八门的涉税业务、面对越来越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我们的税务经理应该如何从整体上把控企业的涉税风险?
——如何处理那些没有税法规定的涉税业务?
——又如何在很短时间内理解那些干涩的税法条文?
——新所得税法在政策上发生了哪些重大的变化?
——这些政策对企业的纳税负担会产生哪些变化?
——企业在具体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等项目如何根据税收政策进行纳税调整?
——新的纳税申报表发生了哪些变化?
——对于重组、境外所得、投资等特税业务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和纳税表填报?
……
为使广大企业财务人员掌握最新税收政策,防范涉税风险,熟悉新法申报表的填报方法,我们特邀请企业纳税筹划专家、财务技术网专家讲师清华大学财务总监班特聘讲师刘国东先生与企业面对面,解析配套新《企业所得税法》过渡政策文件,分析新税法实施以来应注意事项,并结合案例讲解汇算清缴工作中企业涉税事项的解决途径和应对方案,帮助企业解决新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并在依法纳税基础上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税后经济效益。

【课程特色】
为财税人员量身制作,专家学员互动交流,案例教学,课程内容实用,即学即用。简单,有效,可操作性强。

【课程大纲】

一、财税人员纳税实际操作中应关注的几项原则(举例)
1、合理性原则
2、事前性原则
3、税务处理清晰性原则
4、税务、会计差异化处理原则
5、税务风险可控原则
6、税收法规的多角度理解原则

二、年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整体设计及填报思路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收入项目的填报及纳税调整
1、收入的税务分类
2、补贴收入的税务处理
3、视同销售收入的政策变化
4、各收入项目的纳税调整
5、各收入项目的纳税申报表填报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成本费用项目的填报及纳税调整
1、成本项目列支政策的变化
2、各成本项目的申报表填报
3、工资及三项经费的列支的政策变化、纳税调整及申报表的填列
4、业务招待费的政策变化、纳税调整及申报表的填列
5、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对外捐赠、赞助支出等限额的政策变化、纳税调整及申报表填列
6、各种保险支出、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等费用项目列支条件及申报表填列
7、关于无法取得发票的成本费用项目的列支
8、企业一些特殊费用项目的税前列支问题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资产类项目的填报及纳税调整
1、关于资产“计税基础”的理解
2、固定资产折旧的政策变化、纳税调整及申报表填报
3、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在新法下折旧年限发生变化的折旧处理
4、无形资产摊销的政策变化、纳税调整及申报表填报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政策变化、纳税调整及申报表填报
6、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税收政策及申报表填报

六、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重组税务处理
1、企业重组中税务处理的“中性化”原则
2、企业重组业务的纳税调整

七、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申报
1、新税法下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企业运用
2、税收优惠项目的申报表填列
3、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考虑

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政策变化
1、亏损弥补政策的变化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填报
3、利用亏损进行税收筹划的考虑

九、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政策
1、直接税收抵免、间接税收抵免政策解析
2、与境外所得相关申报表的填列

十、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关于对外投资损失、收益的相关税收政策
1、股息、红利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
2、投资转让所得、损失的税务处理

十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关于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税务处理原则
1、企业主要采用的避税方式
2、反避税的主要方式

十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
1、汇总纳税相关政策解析
2、首次采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以前年度亏损弥的处理
3、汇总纳税的审计问题
4、汇总纳税的申报表填列

十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征管的政策变化
1、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的含义及填报
2、申报期限和汇算清缴期间的变化

【培训讲师

刘国东 先生

中国十大财税讲师之一,新浪网税务顾问、中国纳税筹划第一人、清华大学财务总监班特聘讲师、国家“金税”工程税务专家兼首席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某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财务技术》培训中心cfoteam讲师团队核心成员;《财务技术》学院高级讲师;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新理财》杂志税务专家顾问。擅长主讲课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纳税筹划》;《税务稽查与企业应对》;《总经理的财税素养修炼》等,逾万财务人员与财务相关管理人员听过刘老师的税务课程,学员满意度达95%以上。

近期服务客户:中国石油、中国动向(Kappa)、首创股份、IBM中国公司、三一重工、航天信息、新浪网、绿伞、探路者、中关村管委会、完美时空、杭州市政府、中煤集团、清华大学总裁班、中央财经大学财务总监班、时代光华、聚成集团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