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专家
课程价格:3600
培训对象: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公司、总承包公司、设计院、成套设备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国际招标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市场开发、法务专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中高等院校、医院及科研机构、参与EPC项目管理的所有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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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公司、总承包公司、设计院、成套设备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国际招标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市场开发、法务专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中高等院校、医院及科研机构、参与EPC项目管理的所有管理者。
课程收益:目前我国EPC投资控制和计价管理呈现“粗放”态势,很多项目“据实结算”,突破了“限额”,造成投资控制的被动。《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中价协〔2022〕53号)的出台施行,填补了行业标准的空白。《总计规》在总承包模式条件、总承包计价方式、总承包计价风险、总承包变更与签证以及总承包结算支付等方面作出了针对性的规定,为EPC造价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但在合同形式选择(统一固定总价)、评标定标机制(标底使用)、指数法调价差、包干价格的审计风险等方面,《总计规》的规定与总承包计价实践存在脱节现象,仍需通过具体项目招标合同文件加以完善。
针对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仍然易发高发等突出问题,从五方面提出了20项实务举措,旨在进一步夯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自律意识,确保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得以严格执行,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实务能力,做好纪检审计监督工作。
为帮助政府职能部门、协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全过程项目咨询单位等相关人员学习理解计价、总包和咨询领域系列规范、行业新政策,厘清实务中重点、难点、疑点、焦点等专业共性问题,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决定举办“《新清标(征)》与《总计规》关键条文解读、施工承包与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计价结算、合同管理及造价审计暨招标采购管理实务与案例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课程大纲:第一部分:《新清标(征)》、《总计规》、《总管法》等最新法规政策深度解读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001-2022,中价协〔2022〕53号)
2.住建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建司局函标〔2021〕144号)
3.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
4.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
5.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征)》(建司局函标〔2021〕153号)
6.住建部《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
7.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8.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
9.发改委、住建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10.中国建筑业协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T/CCIAT0024—2020)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第二部分:《新清标(征)》下工程计价与结算重点与难点问题实操解决方案与案例解读
1.工程计价内容的招标设计;
2.工程费用性质分析:按实核定与包干固定;
3.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监管的改革政策;
4.《新清标(征)》中关于合同形式的新规定及计价案例;
5.措施项目清单缺漏项与包干计价分析;
6.过程结算与过程支付的辨析与案例;
7.人材机调价时单价差与消耗量确定;
8.工程量增减与不平衡单价;
9.材料单价不合理情形下变更置换计价;
10.工程措施方案变更与优化的计价处理;
11.工程签证类型与计价处理;
12.材料设备认价性质界定与案例;
13.暂估价项目及总承包服务费计价案例;
14.营改增下工程计价与计税典型案例分析;
15.工程结算审计定性分析及案例。
第三部分:《总计规》下总承包(EPC)投资控制与结算难题破解与案例解读
1.EPC价格构成内容分析:哪些费用能进入EPC价格,哪些费用不能进入EPC价格?
2.EPC工程费用性质分析:区分不同性质的费用在结算处理时所呈现的不同特征——按实核定与包干固定
3.EPC计价范围与计价机制:辨析EPC总价合同的不同形式,厘清国内EPC合同计价特点
4.EPC过程结算/过程支付:区分EPC过程结算与施工承包合同计量支付结算的本质不同
5.EPC计价风险与调整:EPC限额价格到底“限”的是什么价格?EPC竣工结算价格能否突破限额价格?
6.EPC变更计价:厘清EPC变更计价责任,分析变更对EPC限额与施工图预算的影响,通过案例给出EPC变更计价的操作方法
7.EPC暂估价项目计价:暂估价计价方式的合规风险分析,暂估价材设的认价内涵
8.EPC计价机制的困境与突破:分析限额模式下EPC计价的内在矛盾,提出EPC招标计价创新方案
9.EPC造价审计定性:国内EPC总价合同面临审计风险分析,澄清运用审计结果与开展审计监督的概念混淆,剖析工程造价审计的职业伦理
第四部分:结算审计与财评
1.路桥公司,EPC,财政评审,材料费,信息价问题。
2.EPC,跨铁桥,超概,挂靠问题。
3.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结算如何调整问题。
4.招标文件约定施工过程核价问题。
5.招标控制价中没有赶工措施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业主原因需要施工单位进行赶工,赶工措施费如何计算比较合理?
6.EPC项目合同及范围外的结算原则问题。
7.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问题。
8.行政审计、财政评审部门明确表示无法进行审计或者无正当理由长期未出具审计结论,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准许问题。
9.在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结算协议确认了工程结算价款并已基本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或财政评审意见,不影响双方结算协议的效力问题。
10.中标合同与另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一致,如何处理?
11.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能否变更结算约定?
12.审计机构超越资质范围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13.政府审计结果是否影响双方当事人结算协议的履行?
14.审计机关对发包人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对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约定的结算方式的影响?
15.合同约定以决算审核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审核结果能否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已经按照造价咨询机构的结论,全部支付完了工程款项,审计机关时候又提出审减的意见,这种要怎么处理?是要把钱追回来么?如果追不回来了,经办人员要被追责么?
第五部分:招标采购管理实务与案例
一、招标采购管理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二)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合规管理;
(四)招标采购最新政策法规及法律修订展望。
二、招标方式实务
(一)招标投标制度概述
1.招标投标法律规范
2.强制招标制度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
(二)招标采购准备
1.采购需求管理
(三)采购组织模式
2.框架协议程序与一般采购程序
(四)招标
1.招标文件的编写
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判定
3.“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相关性”的标准
4.资格预审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踏勘现场与招标答疑
(五)投标
1.投标人与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与定标
1.开标与开标异议
2.评标委员会
3.资格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澄清、说明与补正程序
6.异常低价审查规则
7.否决投标(投标无效)的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
8.否决全部投标的规则
9.评审争议解决
10.评标报告与中标候选人
11.中标候选人公示
12.确定中标人规则(评定分离制度探索)
(七)中标与合同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能力审查
3.招标合同的签订
4.合同分包与转包
三、非招标采购方式实务
(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规定的非招标采购方式
讲师介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参与新规范编写的有关专家和国内一流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丰富经验的实战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实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答疑和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