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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下业主方造价管控、最新修改清单计

 时间地点: 2016-11-11 至 2016-11-17  深圳      授课讲师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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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费用: 2800 元/位
 培训对象: 对此课程感兴趣的学员
 课程信息:        
  关于举办“‘新政策’下业主方造价管控、最新修改清单计价规范解读、合同管理与审计风险规避、招标采购实务操作及监督管理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相关费用(A/B请选择)
  A: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午餐等)。
  B:48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食宿、交流等)。

各有关单位: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试点,不仅对承包商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同时也对业主方的计价计税产生重要影响。对于“新项目”,业主应关注如何优化选择计税方法,并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加以明确;对于“老项目”,业主应关注如何利用国家税收政策改革来降低税负和造价,并通过签订补充合同来落实。总之,营改增政策下,业主方只要计价和计税管理得当,降低工程造价和税负是可以实现的也是应该实现的。因此,加强对“营改增”政策下业主方的造价控制,将会成为业主方投资管理的重点内容。
  为解决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招标采购活动,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同时,中纪委发布的巡视通报中,也多次通告一些单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营私舞弊、围标串标陪标等不规范的行为,并责令相关部门加强巡视和打击力度。
为帮助各单位相关人员深入理解新政策、掌握最新合同管理方法和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新政策’下业主方造价控制、最新修改清单计价规范解读、合同管理与审计风险规避、招标采购实务操作及监督管理高级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营改增”后业主方造价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解读及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操作应用
  1、“营改增”对工程计价体系、工程税金计取的影响分析;
  2、“营改增”推动清单计价规范的修订与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施行;
  3、“营改增”政策下甲供材料与设备的计价与计税规定与案例分析;
  4、“营改增”后招标计价约定与招标控制价编制
  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出台的背景、解读; 
  7、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
  8、设计阶段概算编制及施工图总预算编制;
  9、交易阶段招标文件的拟定、工程量清单的编审、招标控制价的编审、投标报 价分析、承发包合同拟定等;
  10、实施阶段项目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费用、工程索赔费用等;
  11、竣工阶段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核、造价鉴定;
  12、建设项目合同签约环节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点操作;
  13、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
  14、建设项目工程合同跟踪审计
  15、工程结算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第二部分:营改增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管理与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1、“营改增”后的计税方法如何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
   2、按营业税计税模式报价的“新项目”,“营改增”后如何调整合同价格?如何选择计税方法?
   3、在建项目(“老项目”)“营改增”后如何调整合同价格?如何选择计税方法?
   4、“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审查要点;
   5、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实质性一致的审查分析;
   6、补充合同与初始合同是否实质性一致的审查分析;
   7、固定总价合同什么条件下总价可以调整?如何调整?
   8、固定单价合同什么条件下单价可以调整?如何调整?
   9、工程签证和索赔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营改增下的招标采购规范流程和操作实务及其法律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和监督审计等相关案例解析  
1、营改增给招投标带来的冲击及招标采购未来的发展方向;
2、招标采购关键环节解析与标准化的管理流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适用条件和遵循的程序;
4、依法必须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重新招标和依法不招标的相关规定
5、招标采购异议、质疑与投诉等争议解决案例分析;
6、如何预防和认定高价围标、低价抢标、陪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7、营改增后资格审查标准的一些变化和不同纳税人的开票义务
8、总包分包的法律规定及营改增后甲供和清包部分的计价与计税
9、营改增后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影响及营改增后投标人如何投标报价
10、二阶段招标、框架协议采购和电子招标等招标采购方式的不同运用
11、投标文件接收中的注意事项及拒绝接收的情形;
12、开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开标异议的防范措施;
13、营改增后评标时对不同纳税人评标办法的变化
14、否决投标的适用条件及八种常见法定否决投标条件的详细解析;
15、定标与合同的签订及营改增后合同条款拟订注意事项;
    16、电子招标方式下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1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形势下的服务内容和边界;
18、招标无效、投标无效、开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行为的认定;
19、纪检监察在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质疑和投诉处理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20、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有关程序;
21、营改增后监督审计人员的对招投标的审计内容的变化。


培训期满,统一颁发职业岗位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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