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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公私合作(PPP)模式实
课程安排: 昆明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专家

课程价格:2600

培训对象:

报名热线:400-8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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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5-6-11 至 2015-6-16  昆明      授课讲师专家    学习费用: 2600 元/位

2015-05-21至2015-05-27【青岛】  2015-06-11至2015-06-16【昆明】  
2015-07-16至2015-07-21【呼和浩特】  2015-07-23至2015-07-28【大连】  

培训对象: 各地方政府部门;投融资平台公司领导及业务骨干等

 

相关费用标准(A/B请选择)
 A:26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中餐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B:46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培训对象
  各地方政府部门;投融资平台公司领导及业务骨干;房地产、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企业投融资负责人、法务主管;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实体企业(集团)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建筑设计单位,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各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 2014年9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做好项目示范工作,切实有效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加强组织和能力建设,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PPP发展的制度体系。
为使管理者及参与者更好的掌握公私合作相关的专业知识,提高公私合作项目实施的成功率,推动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和运营,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实现财政资金在各种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协会在厦门市和成都市举办“新形势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公私合作(PPP)模式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一)当前最新PPP相关政策解读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
2、《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4、住建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出台以来,市政公用行业PPP模式运用的得失总结;
5、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旧36条颁布以来,我国通过PPP模式引入民间资本的历史回顾;
6、目前财政部和各机构对于PPP模式研究的最新进展总结。


(二)PPP全过程的认识
1、当前国际、国内基础设施PPP投资业务发展最新趋势;
2、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实施流程;
3、PPP项目的开发决策及成功实施的先决条件;
4、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
5、PPP项目的市场测试;
6、PPP项目的融资安排及应注意的问题;   
7、PPP项目评价财务模型;
8、PPP项目招投标策略;
9、PPP项目风险转移和保险应对措施;
10、PPP实践前沿问题、合同架构、案例分析。

(三)国内PPP项目实施、风险识别及分担的操作实务
1、基本概念的区分;
2、政府采购PPP项目运作过程;
3、PPP项目的风险管理;
4、BOT项目的特许期设计;
5、BOT项目的产品/服务收费设计;
6、BOT项目合同要点和风险控制关键点分析;
7、TOT项目合同要点和风险控制关键点分析;
8、从BT模式到PPP模式转变的思考。

(四)PPP项目的法律最佳实践
1、PPP项目的主要法律文件构成;
2、特许经营协议要点与特许经营协议范本解读;
3、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阶段的相应契约安排;
4、PPP项目契约案例经验与教训的最佳实践。

(五)PPP模式的融资方式
1、项目融资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2、资产证券化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3、融资租赁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4、基金常见问题及操作案例。

(六) PPP项目的扩展应用与创新模式
1、不同行业PPP项目实施的典型案例分享;
2、社会基础设施的PPP;
3、片区开发应用PPP案例分析;
4、低现金流的PPP模式创新;
5、城市交通轨道PPP模式创新。

拟主讲专家
   拟邀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单位、法律界及投融资实务界具有长期从事基础设施、PPP模式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及实战经验的有关专家授课,现场答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