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柳荣
课程价格:3800
培训对象:
请填写您的报名信息
时间地点: |
2016-8-26
至 2016-8-27 深圳 授课讲师:柳荣
1) 咨询客服,了解最近是否开课! 2) 本期课程已过期,请联系客服留下联系方式,近期开课时我们会通知您! |
|
学习费用: | 3800 元/位 | |
培训对象: | 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总监、物流经理、采购部经理、供应部管理、物料经理与主管、采购工程师等。 | |
课程信息: | ||
【课程背景】 对世界500强企业的调查表明:“采购成本每降低1%,相当于企业业绩提高10-15%”。由此可以看出,采购的成本管理成为企业主要成本。由于传统观念的羁绊和职业技能的不足,很多企业的采购人员还只是停留在被动满足内部采购需求的纯操作性工作阶段,无法承担更重要的专业采购职能。然后,采购成本居高不下,采购效率停滞不前,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作,采购行为已经成为企业整个价值链中一个薄弱的环节。它妨碍了整个价值链的增值,更加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何改变采购人员的传统观念,掌握更深层次的职业技能已成为众多企业采购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你迫切需要一种先进的、规范的、高效的采购方式——招标采购。 近两年来为解决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公平竞争、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九部委第23号令)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存在的严重问题,去年以来财政部陆续颁发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 〕215 号)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5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2015年3月1日实施),采购条例对《政府采购法》解释、细化、补充和完善。以此为锲机,各级财政部门加大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惩处。 【授课方法】知识讲授、小组讨论、视频演示、角色扮演、情景模拟 【课程大纲】 柳老师拥有十多年世界级企业的生产制造管理和采购物流管理的高层运作经验。1997年受企业委派至日本丰田公司学习半年,是国内第一批全面系统学习精益化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学员。后曾多次应邀到日本、美国等等参加制造管理研讨,有丰富的生产制造管理系统和采购物流管理提升的导入经验。专注于制造型企业诊断、采购与供应链、成本管理技术与生产力提升、业务流程分析与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