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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下劳动用工管理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控制操
课程安排: 重庆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专家团

课程价格:1800

培训对象:

报名热线:400-8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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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3-5-10 至 2013-5-15  重庆      授课讲师专家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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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1800 元/位
培训对象: 各单位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的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信息:

时间地点:
2013年4月24日至4月27日北京市(2013年4月24日全天报到)
2013年5月10日至5月15日重庆市(2013年5月10日全天报到)
研讨费用:研讨费每人1800元(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等)。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研讨费及食宿费在报到时面交。
参会对象:各单位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的相关部门人员;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修改重点和具体内容权威解读
1.《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一、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具备什么资质?
2.《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二、劳务派遣岗位只能在三性岗位使用?
3.《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三、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4.《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四、辅助岗位如何界定?
5.《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五、何种岗位属于替代性岗位?
6.《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六、劳务派遣员工应同工同酬?
7.《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七、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资算作工资总额?
8.《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八、使用劳务派遣工作年限超过两年则转为直接用工?
9.《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九、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违法本法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10.《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十、新法实施后现有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过度?
第二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草案》重点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
1.近年来劳动争议频繁的原因是什么?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2.不同的劳动争议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应诉策略?
3.不同的劳动争议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
4.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诉讼管辖可否约定?异地用工如何争取管辖权?
5.一裁终局裁决如何申请撤销,可否调解?裁审如何衔接?
6.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
7.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或反之,工龄是否连续?
8.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关联企业如何认定?
9.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100%工资的补偿金?
10.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11.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
12.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应单位过错离职竞业限制义务失效?
13.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
14.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未通知的后果?
15.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年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
16.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部分:新法下企业如何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
1.如何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到期环节的有效管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
2.如何通过岗位价值的评估来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范围?
3.如何通过病假制度的管理降低员工泡病假的现象,以及如何通过管理的方式实现对病假员工的有效退出?
4.如何通过考勤制度的管理以及合同约定工资的方式,实现对员工考勤的有效管理、年休假的有效落实以及对加班成本的有效控制?
5.如何理性分析员工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工伤假、法定节假等各类假期的法律属性以及各类假期的待遇?
6.如何通过违纪惩罚制度的管理以及对违纪员工的有效管理,实现对违纪员工的有效退出?
7.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对单位现有离岗人员、两不找人员的依法清退?
8.如何通过管理方式实现对员工违纪处理、解除合同的有效送达?
9.如何选择合法有效的职工奖惩处理方式;
10.公司奖惩制度的撰写方法、涉及到的关键性法律条款、有效纪律约定;
11.在处理违纪员工时如何运用公司奖惩制度防止争议的发生;
12.如何约定员工必须遵守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员工违纪违章的处罚方式;

二、主讲导师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员、国内著名人事法律专家及培训中心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