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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
课程安排: 张家界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专家

课程价格:188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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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4-5-16 至 2014-5-22  张家界      授课讲师专家 学习费用: 1880 元/位
2014-04-23至2014-04-28【桂林】  2014-04-23至2014-04-29【海口】  
2014-05-15至2014-05-20【西安】  2014-05-16至2014-05-22【张家界】  
2014-05-23至2014-05-29【昆明】  2014-05-28至2014-05-31【北京】  
培训对象: 各单位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的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信息: 各有关单位:
  经过漫长的博弈,倍受社会各方关注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终于在2014年1月24日正式出台,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家继2013年实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后,又一次出台的专门调整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
 为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正确处理劳务派遣关系,掌握劳动关系常见的问题处理,提高劳动用工风险防范能力,特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权威劳动人事专家拟定于2014年在全国各地举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威解读及新法下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实务操作”高级研讨班。欢迎企事业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研讨学习。
  现将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威解读
1、《劳务派遣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及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内在联系。
2、什么是劳务派遣?什么不是劳务派遣?逆向派遣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劳务外包好还是劳务派遣好?
4、如何甄别假外包真派遣?由发包方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有风险吗?
5、订立劳务外包协议应注意那些风险?
6、怎样界定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如何操作?
7、辅助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8、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应如何计算?超出比例视为直接用工吗?
9、对于目前超出派遣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10、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同工是否必须同酬?怎样操作才能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11、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那些内容?是否必须与单位员工完全相同?
12、同工同酬是否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
13、怎样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派遣员工退回期间的工资福利如何设计才合法?
14、被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处理?如果被派遣员工异地工伤,如何确定理赔标准?
15、劳务派遣单位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退回条件”?
16、只要派遣单位同意,用工单位就可退回被派遣员工吗?怎样退回才合法?
17、退回或解聘被派遣的“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临近退休职工”需注意那些问题?
18、新法规对跨地区劳务派遣(同工不同保)是如何规定的?与劳动合同法怎样衔接?
19、跨地区劳务派遣必须成立分支机构吗?派遣公司能否委托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
20、劳务派遣单位可否与被派遣员工约定试用期?可否与新的用工单位约定试工期?试用期和试工期有什么区别?
2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22、新法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新规定?如何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23、新法对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新规定?如何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24、现有劳务派遣协议在新法生效后如何进行衔接与过渡?新法对此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二部分: 新法下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
风险一:求职欺诈与就业歧视风险防范
1. 招聘广告隐含什么风险,如何规避?   2. 如何避免就业歧视风险?
3. 如何防止员工求职欺诈?        4. 招聘时告知义务的履行与注意事项;
5. 录用通知书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6. 招聘时收取押金等的风险。
风险二:事实关系存续风险防范
1. 什么时间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  2. 员工拒签合同如何处理?
3. 单位因差错未及时签订合同如何处理?  4. 合同保管不善有何风险?如何规避?
5. 事实劳动关系的双倍工资保护有时效限制吗?
风险三:劳务关系运用不当风险防范
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区别何在?  2. 劳务关系的主要表现形式;
3. 如何判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4. 劳务关系使用中的常见风险;       5.退休返聘、在校学生工作当中受伤应如何处理?
6. 使用内退、停薪留职、待岗员工会产生哪些风险?
风险四:试用期运用不当风险防范
1. 试用期管理的常见误区;         2. 如何界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3. 试用期表现一般的员工,如何依法解除处理 4. 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患病怎么办?
5. 试用期内,女职工隐瞒怀孕能解除吗?   6. 如何依法延长或顺延试用期的期限?
7.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与运用。      8. 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情形及法律责任;
风险五:劳动合同变更风险防范
1. 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情形;        2. 合同变更应遵循的原则;
3. 如何通过合同约定避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与劳动报酬变更的风险;
4.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何正确把握?   5. 单位改制、机构调整能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吗
6. 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将面临的后果;     7. 单位如何合法调整员工薪资?
风险六: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不当风险防范
1.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      2.如何对不胜任员工实施调岗、降薪或解除合同:
3. 员工泡病号,单位应如何应对?      4. 如何掌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 协商解除合同,劳动者反悔怎么应对?   6.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二、主讲导师
范战江  原劳动部劳动关系与监察司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中国著名劳动法律法规专家
金英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著名劳动关系专家
鲁志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著名劳动法专家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员工关系专家
朱国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劳动法专家
杨毅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处长   (授课专家从中选派,以实际到会为准)
三、参会对象:
各单位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的相关部门人员;
四、研讨时间和报名办法
时间:2014年3月14日至3月17日  北京市  (2014年3月14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杭州市  (2014年3月20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4月03日  海口市  (2014年3月28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成都市  (2014年4月11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  桂林市  (2014年4月23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  海口市  (2014年4月23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西安市  (2014年5月15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5月16日至5月22日  张家界市 (2014年5月16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  昆明市  (2014年5月23日全天报到)
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5月31日  北京市  (2014年5月28日全天报到)
五、研讨费用:
研讨费每人1880元(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费等)。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研讨费及食宿费在报到时面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