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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时间地点: 2014-8-6 至 2014-8-12  乌鲁木齐市      授课讲师专家团    学习费用: 2280 元/位

2014-08-06至2014-08-12【乌鲁木齐】  2014-08-08至2014-08-14【昆明市】  
2014-08-15至2014-08-21【张家界】    2014-08-18至2014-08-24【拉萨市】  
2014-08-22至2014-08-28【成都】      2014-08-27至2014-08-30【北京】  
2014-09-18至2014-09-23【杭州】  

课程对象:
1.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长、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 薪酬经理、劳资经理、社保主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2.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劳动仲裁委员会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3.国内外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等各类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业务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课程费用:22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及专家研讨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证书费:需另交880元(经培训考试合格,由中国管理科学院人才战略研究所颁发《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或《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证书。官网注册查询,全国通用。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威解读

1、《劳务派遣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及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内在联系。
2、什么是劳务派遣?什么不是劳务派遣?逆向派遣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劳务外包好还是劳务派遣好?
4、如何甄别假外包真派遣?由发包方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有风险吗?
5、订立劳务外包协议应注意那些风险?
6、怎样界定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如何操作?
7、辅助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8、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应如何计算?超出比例视为直接用工吗?
9、对于目前超出派遣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10、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同工是否必须同酬?怎样操作才能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11、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那些内容?是否必须与单位员工完全相同?
12、同工同酬是否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
13、怎样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派遣员工退回期间的工资福利如何设计才合法?
14、被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处理?如果被派遣员工异地工伤,如何确定理赔标准?
15、劳务派遣单位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退回条件”?
16、只要派遣单位同意,用工单位就可退回被派遣员工吗?怎样退回才合法?
17、退回或解聘被派遣的“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临近退休职工”需注意那些问题?
18、新法规对跨地区劳务派遣(同工不同保)是如何规定的?与劳动合同法怎样衔接?
19、跨地区劳务派遣必须成立分支机构吗?派遣公司能否委托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0、劳务派遣单位可否与被派遣员工约定试用期?可否与新的用工单位约定试工期?试用期和试工期有什么区别?
2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22、劳务派遣单位能否派遣退休人员及实习学生?
23、那些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不受“三性”及比例限制?
24、新法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新规定? 如何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25、新法对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新规定? 如何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26、现有劳务派遣协议在新法生效后如何进行衔接与过渡?新法对此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二部分:新法下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风险一:求职欺诈与就业歧视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二: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三:退休返聘、在校学生等非劳动关系使用不当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四:试用期运用不当风险及控制。
风险五:档案管理不善及转移不当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六:企业调岗调薪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七:考勤及加班管理不善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八:企业对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不当引发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九:企业对员工辞职管理不当引发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十:经济补偿金支付过程中的风险及控制。

第三部分:新法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重点解读与实务操作
1、新法下女职工四期保护的应对措施、待遇标准有那些?如何计算?
2、新法下女职工在四期间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时,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3、新法下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规的员工,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有何应对的措施?
4、新法下哪些情况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那些情况不是工伤?
5、派遣员工、实习学生或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吗?参加单位聚餐遭遇车祸或陪领导喝酒而死亡,算不算工伤?怎样操作才能规避此类法律风险?
6、新法下怎样理解和界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发生的工伤?起算时间怎样确定?企业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7、新法下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了那些变化?
8、如何理解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有什么区别?


 

主讲专家:

余明勤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劳动合同法修改专家;
韩智力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副总编辑 著名劳动关系专家;
邹 杨
著名劳动法专家、实战派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著名企业法律顾问、首席仲裁员;
鲁志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著名劳动法专家;
白永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劳动法专家;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员工关系专家。
范战江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著名劳动法专家。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仲裁处、劳动争议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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