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应用实务(岗位)专业培训班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伊强
课程价格:98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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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4-12-5 至 2014-12-5 北京 授课讲师:伊强 学习费用: 980 元/位
2014-12-05至2014-12-05【北京】
培训对象: 劳动关系管理专员、人力资源部主管、人力资源经理、总监及部门经理
课程大纲
劳动法应用实务培训课题:《医疗期管理实操与风险控制》
1、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与病假有什么关系?
2、员工病休的依据是什么?
3、对有质疑的病休证明如何处理?
4、是否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复查?
5、医生为员工开具的病休证明,是否必须经过公司的认可?公司是否有权不批准休假?
6、发现员工在医疗期期间从事有偿的工作应当如何处理?
7、用人单位如何设计病休员工管理制度?
8、医疗期的起算时间?与全薪病假的关系?
9、医疗期是否含休息日和休假日?
10、医疗期与其他休假的关系?
11、属于特殊疾病,医疗期如何给付?
12、3-24个月的医疗期计算与累计计算?
13、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与累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14、试用期员工病假如何处理?企业能否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5、员工在医疗期中工作年限达到医疗期上一档次时是否随之上升一级?
16、病假、医疗期工资如何计算、支付?扣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标准是按照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还是不得低于最低病假工资标准?
17、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员工不去劳动能力鉴定,如何处理?
18、医疗补助费支付的条件是什么?医疗补助费支付的标准是什么?
19、在员工医疗期期间,其岗位被他人顶替了该员工医疗期满后,是否可以将其调整到其他岗位?
20、在续延合同期间满十年,公司是否还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1、续延文书如何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