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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合型薪酬设计、绩效考核操作实务高级研
课程安排: 成都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马小丽

课程价格:280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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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3-9-24 至 2013-9-25  成都      授课讲师马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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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2800 元/位
培训对象: 各级国资委有关同志、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人事部、劳资部、薪资主管、绩效专员、工会等相关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课程信息:

时间地点:
2013年09月24-25日 成都市
2013年09月10-11日 乌鲁木齐市
2013年08月29-30日 贵阳市
2013年08月24-25日 呼和浩特市
课程费用:2800元/人 
参加对象:各级国资委有关同志、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人事部、劳资部、薪资主管、绩效专员、工会等相关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课程背景
  人力资源管理者,作为CEO的战略伙伴,核心决策层重要成员,掌控着企业里人才的选,用,育,留,掌控着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头.一个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从战略高度努力构建高效实用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成功进行人才选拔,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及考核与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潜能,创建优秀团队,推动组织变革与创新,最终实现组织的持续发展. 2013 年也将是国家密集出台各项工资法规政策的一年。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之中,出台后将对企业工资分配带来重大影响。在此背景下,做好薪酬制度设计、完善工资总额管理、稳妥处理好加班工资、特殊工时、各种假期工资支付等疑难问题已成为企业领导和人力资源主管面临的非常紧迫的课题。
  为使广大企事业单位全面了解薪酬制度的最新理念和绩效考核操作方法,以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同时又要准确把握国家收入分配政策,避免法律风险;为此,中心特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相关人员、权委专家拟定于2013年在全国各地继续举办“企业激励性薪酬设计、绩效考核暨薪酬福利法律风险防范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如何制定更具激励性的薪酬方案
1、 薪酬的本质及薪酬管理案例简介      
2、 薪酬管理常见的六大问题及其应对
3、 薪酬战略与薪酬水平的确定        
4、 薪酬结构及解析
5、 多重职务通道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设计   
6、 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
7、 决定薪酬水平的三因素模型        
8、 如何进行企业薪酬调查
9、 岗位评价及薪酬要素解析         
10、收益提成方案
11、收益分享                
12、如何进行奖金分配设计
第二部分:各类人员薪酬制度合理设计的方法和案例
1、哪些员工适宜实行职级工资制度,设计方法及案例
2、哪些员工适宜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设计方法及案例
3、销售人员、承包人员、关键人才适宜实行哪种工资制度,设计方法及案例
4、各类人员的岗位(职位)工资标准体系制定技巧?
5、宽带工资的实际应用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三部分:如何构建新型实用的绩效考核制度
(1)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方法和案例
1、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和技巧
2、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流程和环节
3、企业各类性质的部门通用和专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的量化和细化
4、员工的通用和专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的量化和细化
5、如何解决管理技术人员考核指标难以量化的问题
6、如何对现行绩效考核指标进行改进、完善和对接
7、绩效考核指标设计案例
(2)如何关注绩效管理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1、如何拟定绩效计划          
2、各类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周期的确定
3、绩效考核权重、系数如何确定     
4、如何有效运用绩效考核结果
第四部分:企业薪酬福利实务操作及法律风险防范
1、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工资”、“福利”包括哪些内容?
2、工资单上的“交通费”、“住房补贴”、高温补助费属于工资还是福利?企业未支付会有什么风险?
3、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如何计算和确定?
4、怎样区别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两期”的工资怎样支付?
5、企业如何考勤?值班和加班怎样界定?加班工资基数怎样确定和计算?
6、加班争议的举证责任是否归企业?其证据如何合理设计才能避免败诉?
7、加班工资是否是一年的诉讼时效?10 年的加班工资是否都能要求企业支付?
8、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资
9、劳动者主张入职以来的加班费,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10、加班工资未列明或未交付工资单给劳动者是否存在风险?怎样降低该风险?
11、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安排补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费?
12、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严重失职、重大过失、违规等问题?
13、企业单方调整薪酬,员工如果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企业该如何应对?
14、试用期满,企业给员工加工资,很可能反过来被认定试用期不足额支付工资,企业
该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能避免败诉?
15、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
经济补偿?员工能否能同时要求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16、企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扣减员工绩效奖金,很多时候被认定非法克扣工资,企业该
如何抗辩或日常中怎样做,才避免败诉?
17、年终奖如何支付才能避免离职员工回头追讨的法律风险?
18、劳动合同条款中的工资条款如何撰写?

讲师介绍
  马小丽,研究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从事20余年劳动工资理论法规政策研究和人力资源领域的管理咨询。曾被破格评聘为副研究员,2003年被评聘为研究员。先后任劳动工资研究所微观室负责人、宏观室副主任,现任基础理论室主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首创劳动增加值(LVA)理论和第四次分配理论。出版著译书刊及发表课题、论文、文章共计百余万字,其中一些成果被政府部门政策法规文件采纳。主持数十家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与薪酬和绩效管理咨询方案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