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课程
课程安排: 广州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资深讲师

课程价格:3500

培训对象:

报名热线:400-8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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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2-11-24 至 2012-11-27  广州      授课讲师资深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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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3500 元/位
培训对象: 食品行业人士
课程信息:
关于食品检验员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通知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强调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教师和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
本职业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食品检验技师和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技师资格3500元;高级技师5500元。(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时间:12月20日-23日

计量班(广州:12月10日-12日和12月24日-26日;成都12月14日-16日;厦门: 12月20日-22日;武汉:12月24日-26日;合肥;12月27日-29日;济南12月28日-30日;郑州:2013年1月17日-19日)食品、化学班:(广州:12月20日-22日;厦门12月12日-14日;河南:12月12日-14日;上海:12月25日-27日;苏州:12月28日-30日)可靠性班(广州:12月20日-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