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霍明亮
课程价格:2300
培训对象: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及中高层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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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当今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环境不断恶化,以及近年来劳动用工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长,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在劳动用工领域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导致企业的运营风险与战略风险都在不断持续升高,给企业带来了更加严峻的考验。
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持续出台与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持续递增与爆发,客观上要求企业精打细算,要求用人单位“精细化”管理,要求企业迅速构建行之有效的劳动争议风险防范机制,否则企业将无法承受与日俱增的用工成本。如果用人单位依然实施“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管理,那么用人单位必将面临巨大的用工风险与赔偿责任,其管理权威也必将受到巨大的挑战与严峻的考验!
【收费标准】2300元人民币/天/人(费用包括:讲座、讲义、午餐等)
【讲师实力】
霍明亮 知名律师
BTV北京电视台法律专家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供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和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子悦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大讲堂讲师。
现任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民商争议解决部首席律师。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业务精益求精,擅长采取各种灵活的策略和方案。执业以来,在从事法律实务的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诸多法律领域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尤以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与纠纷解决领域见长。曾办理过大量国内及涉外民商事疑难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业界和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曾在中央教育频道一套(《请教请教》)、北京电视台(《谁在说》、《锐观察》、《有话就说》、《青年探秘者幕后》等)、湖北卫视(《大王小王》)、内蒙古卫视(《金牌律师团》))等电视栏目的特邀法律、评论专家。
【课程大纲】
第一章:劳动合同概述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2、适用的法律不同
3、主体资格不同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
6、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7、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
8、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9、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10、作息时间的规定不同
11、工具、设备等等物质的提供不同
12、职业技能培训的义务不同
13、主体的待遇不同
1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15、报酬的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16、获取报酬的优先程度不同
17、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18、保护时效不同
1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20、履行合同中的伤亡事故处理不同
用人单位是否制定任何规章制度都必须与职工代表或者工会协商?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遵循哪些程序?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何时建立劳动关系?
2、如何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合法?
4、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嘛?
5、已经存在用工关系,但用人单位没有订立或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试用期期限如何确定?
8、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9、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福利分房或落转户口可否约定服务期?
1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法律对服务期违约金有没有限制?
12、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有何联系与区别?
13、在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时,劳动者待遇如何确定?
2、劳动者自愿加班合法吗?劳动者自愿加班能够拿到加班费吗?
3、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4、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多少?
5、由用人单位借调至外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原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关系如何?
6、劳动者因病不适合原劳动岗位时,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调整其劳动岗位?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是相同的吗?
2、劳动者辞职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吗?
3、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解除不辞而别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5、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履行什么程序?
6、 用人单位能否辞退不服从用人单位降职或降薪要求的劳动者?
7、用人单位能够依据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来辞退劳动者吗?
8、劳动者“兼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9、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0.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1、用人单位可以用“末位淘汰”的方式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吗?
12、劳动者假造学历,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辞退?
13、只要是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五、社会保险
1、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谁的义务?
2、用人单位用“高新”或“商业保险”或“发放社保补偿金”来代替基本社会保险是否合法?
3、基本养老保险
4、工伤保险
5、失业保险
6、生育保险
六、劳务派遣管理及法律风险
1、劳务派遣定义及与人事外包、人事代理的区别
2、哪些岗位可以适用劳务派遣?
3、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4、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5、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
6、劳务派遣作用和利弊分析
7、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招用、使用和退回法律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