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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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下员工关系管理与人力资源疑难问题处理操


时间地点:
2013-8-9 至 2013-8-15  乌鲁木齐      授课讲师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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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1800 元/位
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社保科/主管、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的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信息:

时间地点:
2013年12月13日 到 2013年12月19日桂林
2013年11月15日 到 2013年11月21日海口
2013年11月29日 到 2013年12月05日重庆
2013年11月27日 到 2013年12月02日长沙
2013年10月11日 到 2013年10月17日厦门
2013年10月10日 到 2013年10月15日西安
2013年10月09日 到 2013年10月15日深圳
2013年09月13日 到 2013年09月19日哈尔滨
2013年09月06日 到 2013年09月12日贵阳
2013年09月05日 到 2013年09月09日南京
2013年09月04日 到 2013年09月10日银川
2013年09月06日 到 2013年09月10日长春
2013年08月30日 到 2013年09月05日西宁
2013年08月09日 到 2013年08月15日乌鲁木齐
2013年08月13日 到 2013年08月19日昆明
2013年08月15日 到 2013年08月20日大连
2013年08月02日 到 2013年08月08日杭州
课程费用: 1800元/人
培训对象:各企事业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社保科/主管、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的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背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也将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就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末位淘汰、外国人就业等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适用法律作出了18条最新的规定。由于不专业,不规范的人力资源操作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年年在大幅度上升.不仅对企业的劳动用工带来了很大的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也大幅增加.用人单位如何进行员工管理,在日行管理中有哪些常见误区?企业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何结合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加强管理?因员工关系管理不善引发劳动争议的种类和解决方法?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修改重点和具体内容权威解读
1.《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一、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具备什么资质?
2.《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二、劳务派遣岗位只能在三性岗位使用?
3.《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三、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4.《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四、辅助岗位如何界定?
5.《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五、何种岗位属于替代性岗位?
6.《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六、劳务派遣员工应同工同酬?
7.《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七、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资算作工资总额?
8.《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八、使用劳务派遣工作年限超过两年则转为直接用工?
9.《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九、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违法本法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10.《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焦点十、新法实施后现有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过度?
第二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中最常见的劳动争议风险预防
1.近年来劳动争议频繁的原因是什么?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2.不同的劳动争议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应诉策略?
3.不同的劳动争议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举证责任?
4.人力资源部在劳动争议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职责?
5.《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草案》重点解析
第三部分:新社会保险法疑难问题实务操作与工伤案例解析
1. 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2. 外来务工人员仅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是否合法?
3. 如何理解社会保险缴费双轨制?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否等同于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
4. 职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视同缴费年限转入地区是否接受?
5.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退休年龄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6.《社会保险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如何与《工伤保险条例》衔接?
7.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
8.“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9. 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10.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
第四部分:新法下企业如何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
1. 如何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到期环节的有效管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
2. 如何通过岗位价值的评估来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动合同的签订范围?
3. 如何通过病假制度管理降低员工泡病假的现象,以及如何通过管理的方式实现对病假员工的有效退出?
4. 如何通过考勤制度的管理以及合同约定工资的方式,实现对员工考勤的有效管理、年休假的有效落实以及对加班成本的有效控制?
5. 如何理性分析员工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工伤假、法定节假等各类假期的法律属性以及各类假期的待遇?
6. 如何通过违纪惩罚制度的管理以及对违纪员工的有效管理,实现对违纪员工的有效退出?
7. 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对单位现有离岗人员、两不找人员的依法清退?
8. 如何通过管理方式实现对员工违纪处理、解除合同的有效送达?
9. 如何选择合法有效的职工奖惩处理方式;
10.公司奖惩制度的撰写方法、涉及到的关键性法律条款、有效纪律约定 ;
11.在处理违纪员工时如何运用公司奖惩制度防止争议的发生;
12.如何约定员工必须遵守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员工违纪违章的处罚方式;
13.如何约定员工必须遵守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及赔偿;

讲师介绍:专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领导、著名人事法律专家及培训中心特聘教授工具,学能致用;风趣幽默、注重互动、鼓励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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