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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司法解释(三
课程安排: 深圳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韩智力

课程价格:1880

培训对象:

报名热线:400-8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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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2011-7-25 至 2011-7-27  深圳      授课讲师韩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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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费用: 1880 元/位
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经理、厂长、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信息:

时间地点:2011年7月25-27日 深圳

培训费用:1880元/人

培训对象:企业董事长、经理、厂长、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课程背景:
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争议案件以及因企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引发的赔偿案件处理原则。通过对近两年来发生和处理的大量劳动纠纷、争议案例,结合新法详细解析员工关系管理的操作要领,帮助企业成功建立员工关系管理体系,特设此班。

课程大纲:
一、《社会保险法》权威解读与案例分析。
1、关于《社会保险法》最新立法趋势分析及新政策立法方向解读;
2、现行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的新要求及新规定;
3、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二、《工伤保险条例》权威解读与案例分析。
1、《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内容立法分析与解读;
2、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3、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三、最新司法解释运用与劳动争议处理常见问题分析。
1、法院受理哪些社会保险争议?司法解释三对此做出何种新的规定;欠缴社保是否受时效限制;
2.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再就业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四、日常员工关系管理常见问题分析。
1、新员工入职应当审查什么事项,以及如何进行入职培训与制度公示;
2、新、老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应当如何把握等。

讲师简介:
韩智力老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讲座教授、武汉大学客座教授、全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专家顾问及多家律师事务所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