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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形势下“互联网+”招标采购与公共资
课程安排: 长沙

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专家

课程价格:2800 元/位

培训对象:

报名热线:400-801-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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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课时间: 2016-4-22至 2016-4-28
 授课地点: 长沙,(具体地点报名后待确认函通知)
 学习费用: 2800 元/位
 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招投标中心、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
 课程信息:  
  培训内容
(一)《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解析
1、 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后续相关政策介绍;
2、《工作方案》出台背景、整体思路和原则;
3、《工作方案》整合资源、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
4、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统一规则体系、创新监管及体制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5、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整合、范围、重点、目标及措施;
6、《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
7、企事业单位电子信息平台和国家公共服务网的衔接和措施要求 ;
8、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交易平台的内在关系和整合;
9、《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国认证联[2015]53号)的目的和依据,检测认证的范围、主要程序、内容及方式介绍;
10、《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技术规范》检测程序、检测流程和评价准则解析;
(二)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控制和实务操作及案例解析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则适用;
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规定及操作实务;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分类及资金来源进场交易的要求;
4、企业项目采购和经营性采购的法律适用;
5、在实现项目意图的前提下编制招标文件及采购文件如何防范风险;
6、商务标/技术标评标细则的设计/记分/折价方法;
7、如何组织资格预审、评标、竞争性谈判及磋商,防范采购风险;
8、招标人在组织评标过程的权利义务和实务案例分析;
9、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中质疑投诉处理及注意事项等;
10、否决投标的合法性及八种常见法定废标条件详解;
11、如何有效处理相关质疑和风险防范
12、招标采购与政府采购中标无效、合同无效风险防范及后果处理;
13、招标采购合同的特征及合同索赔原则风险分配;
14、招标采购项目的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及总结评价;
15、《招标采购代理规范》解读及招标代理机构价值提升与转型探讨;
(三)招投标采购管理与监督管理热点、难点解析及案例分析
1、电子招标方式下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形势下的服务内容和边界;
3、招投标采购程序合法性的监督要点;
4、招标无效、投标无效、开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行为的认定;
5、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环节的监督;
6、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环节的法律责任;
7、招标投标投诉的受理程序、措施及法律规定,违法投诉的法律规定;
8、企业内部招标采购管理、执行与监督三分开的制度创新;
9、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
(四)PPP项目采购的法律适用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PPP办法);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3、《PPP办法》的制度创新分析(采购模式的创新、采购程序的创新、创新监督机制、招标代理管理制度的创新);
4、《PPP办法》采购程序的解读(采购方法、资格预审制度、采购文件、PPP项目的考察核实程序、PPP项目的评审制度、确定采购结果);
5、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
6、《PPP办法》的争议处理和监督监察;
7、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解析;
8、招标代理机构在PPP项目特许经营管理服务中新盈利增长点和重要作用;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招投标中心、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