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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刑事行政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安排: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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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陈军

课程价格:280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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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 2019-4-18  深圳      授课讲师陈军
 学习费用: 2800 元/位
 培训对象: 董事会办公室、财务/人力资源/投融资/研发/综合管理等业务部门管理岗位人员。
 课程信息:        
  课程背景

随着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不断推进,企业刑事法律风险不断加大。企业一旦涉及刑事犯罪,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往往卷入其中,其个人将面临巨大的刑事法律风险。这让企业管理层感到困扰的往往是——

□ 对于企业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不够了解?

□ 工作中不少场景容易触碰刑事法律,如何有效防范?、

□ 如何制定有针对性的企业和管理层刑事法律风险方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特邀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副会长陈军律师与您一起探讨学习。本课程将为您全面介绍涉及企业设立、生产运营、投融资、财税管理、进出口、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刑事法律风险,旨在帮助学员充分评估和认知所在企业和个人的刑事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方案。

课程收获

1、 了解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企业所涉刑事法律风险的基本规定和具体实践;

2、 初步掌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评估和定性方法;

3、 运用所学知识,协助企业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方案,提高企业全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课程特色

1、 运用大量真实的司法案例,结合课堂问答等多种互动模式,协助学员全面梳理所在企业可能的刑事法律风险;

2、 现场解答学员就相关法律风险的定性和评估,向学员就所在企业制定相关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和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课程大纲

一、 认知你的企业

1、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股权结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公司治理机关及其权力边界

3、合伙协议、GP和LP的权利义务

二、三大法律风险

1、刑事法律风险

2、行政法律风险

3、民事法律风险

三、 单位犯罪

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刑事法律风险

1、人员治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1)侵占:职务侵占、贪污

(2)挪用:挪用资金、挪用公款

(3)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个人受贿、斡旋受贿、单位受贿、个人行贿、个人向单位行贿、单位向单位行贿、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

(4)背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

(5)失职和瓜分:失职/滥用职权、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资产

«案例分析和讨论

2、 财务管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1)缴税类刑事法律风险:逃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

(2)发票类刑事法律风险:虚开增值税发票、费发出售发票

(3)财会管理类和财务运作类刑事法律风险:逃汇、骗购外汇、洗钱等

«案例分析和讨论

2、 融资业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1)集资诈骗、非法吸引公众存款

(2)贷款融资中刑事法律风险:贷款诈骗、骗取贷款、高利转贷

(3)证券融资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  案例分析和讨论

4、市场运作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1)合同类刑事法律风险:合同诈骗、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2)宣传类刑事法律风险:虚假广告、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3)经营类刑事法律风险: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串通投标  案例分析和讨论

5、质量管理和涉及公共安全类刑事法律风险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伪劣医药产品、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工业品、伪劣农业生产资料、伪劣化妆品

(2)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消防责任事故

(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危险物品肇事

6、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1)假冒注册商标、专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2)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侵犯商业秘密

7、环境资源类刑事法律风险

(1)污染环境

(2)擅自进口/非法处置进口固废

(3)非法占用农地、非法/破坏性采矿

«案例分析和讨论

五、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课程主讲
陈军
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副会长
先后为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外资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及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成功代理过多起涉及公司、金融、房地产、合同等领域的重大案件,代理过近十起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曾参与政府制定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立法工作项目,为政府机关、大型企业等进行过多次法律培训,在政府法律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法律风险管理等多个法律服务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现为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业务委员会委员、破产清算业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担任广州市国资委派驻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专业背景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曾任法官; 获颁广州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 授课特点 以案例教学为主。 主讲课程 企业管理层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服务客户 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质监局、广汽集团、广州万力集团、广州电气装备集团、雅居乐地产、金融街控股、敏捷地产、恒基兆业、中油BP、联合利华、东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