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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时代房地产开发与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财税

 时间地点: 2016-10-22 至 2016-10-23  成都      授课讲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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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费用: 3280 元/位
 培训对象: 房地产,建筑企业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会计核算人员、 税务主办、(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及各财务咨询公司的人员。
 课程信息:        
  增值税时代房地产开发与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财税实务处理的争议、
难点问题精讲与资产交易(划转)实操培训通知
‖2016年10月21–23日‖—‖成 都•泸天化酒店‖—‖主 讲:李老师‖
‖课程背景‖   
无论您是公司财务,还是财务领导,甚至老板,您都一定会与税务局打交道!您能游刃有余吗?
☆ 面对税务人员的要求,你能明白言语之外的含义吗?
☆ 面对税收中的争议问题,你能充分理解并有效化解吗?
☆ 面对税务稽查中对一些争议问题的不确定性与政策模糊点,你能从容应对吗?
☆ 面对税务难题,你能正确选择危机公关方法,绝处逢生、柳暗花明吗?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无奈,中国的财务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和税务打交道!
学会如何与税务打交道,做到既坚持原则,又能得到税务人员的理解,这才是我们所期望的。
本期课程,我们准备了大量的实操真实案例解决方案。从财务处理角度出发并结合新的税收政策,针对企业常见的财务处理中存在的涉税问题提出建议,以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
‖主讲专家‖李老师:著名税务策划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东北大学经济学博士,工程学硕士,某省税务稽查官员,国家税务总局讲师团成员,国家税务总局稽查人才库、所得税人才库优秀人才,“营改增”小组成员,扬州税务专修学院客座教授,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人之一,众多大型房地产企业纳税顾问。多次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查办各类案件,具有良好的税收法律素养:多次主持税务听证案件,三次代表税务机关应诉并胜诉。知晓企业稽查后法律救济措施的运用。擅长讲授注册会计师考前培训,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财税培训,税收政策解析,税法与会计差异分析等课程。其授课以实用性著称,授课态度求真务实、案例源于实战、翔实精巧,并因此受到参加培训的财税学员一致好评。
‖主讲内容‖
第一部分:增值税篇
1.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业的总体影响。
2.滞留票的风险及解决方案。
3.不同土地取得方式受到营改增的影响分析,新旧项目如何区分,新旧项目的土地成本如何分摊将是一个筹划重点吗?
4.分期交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的利息和延期交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的违约金税务
处理分析。
5.拆迁安置税务处理分析。毛地招拍挂是否将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6.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影响分析,金融业的营改增决定着房地产业的融
资成本?
7.甲供材在营业税和增值税状态下的税务处理差异,房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会
争夺甲供材吗?
8.不动产出租的税务处理分析,销售回租及分解租金的风险将会加剧吗?
9.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招投标的影响分析,是否对新老项目实行不同的招投标
策略?
10.房地产企业进项抵扣的7种凭证,房地产公司的绿化工程的税务风险分析,支付给境外设计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11.房地产企业进项不能抵扣的情形,新老项目采用不同的计税方式进项抵扣将考虑财务人员的智慧。
12.房地产企业过渡期政策解析,针对不同的项目我们如何选择合适我们的政策。
13.房地产企业进项与销项平衡的解决途径,两个预征与房地产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14.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衔接,我们将会面临怎样的情形?
15.建筑业挂靠将受到营改增的冲击,建筑业挂靠税务风险会加剧吗。
16.建筑业哪些情况可以选择实行简易征收?
17.建筑业总分公司纳税地点的选择。
18.建筑业异地施工纳税地点的选择。
19.EPC和交钥匙工程营改增的税务分析。
20.建筑业人力成本不能抵扣进项能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解决吗。
21.建筑业施工水电费的税务处理。
2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极端重要性。什么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是善意取得等等。
第二部分:资本交易篇
1.注册资本增加的几种情形及税收规划应用:
(包括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债转股等)
2.注册资本减少的税收规划应用
3.企业股份制改造财税处理及涉税分析
4.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计算及涉税风险分析
5.先分后卖、撤资减资、让渡增资权等税收筹划
6.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计算及涉税风险点
7.股权收购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8.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国税函[2002]420号、国税函[2009]585号——自2011年3月1日起失效
2011年第13号公告、国税函[2002]165号——自2011年10月1日起失效
2011年第51号公告、财税[2008]175号、财税[2008]129号、
国税发[2009]89号、财税[2003]183号、财税字[1995]48号、
财税[2006]21号、国税函[2005]319号:被2011年2号公告废止
国税发[2008]115号、国税函[2011]89号、
新:财税[2009]59号、2010年第4号公告、6号公告、19号公告,
国税函[2010]79号、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
9.资产划拨的所得税处理及实例分析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建筑企业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会计核算人员、
税务主办、(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及各财务咨询公司的人员。
‖资  料‖本次专题配套讲义、政策辑要与案例集资料。
‖培训时间‖ 2016年10月21日至23日(10月21日全天报到,22-23日两天课程)
‖培训地点‖成都◇泸天化大酒店(成都市青羊区上同仁路1号)
‖相关费用‖人民币32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现场咨询费等)。
       ↘ 如需安排食宿者,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详见参会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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