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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开发用地涉税分析与三旧改造及合作

 时间地点: 2017-9-22 至 2017-9-23  广州      授课讲师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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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费用: 4980 元/位
 培训对象: 房地产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或具有5年以上实务经验、急需职位突破的、对此专题特别感兴趣的财务人员。
 课程信息:        
  【参训对像】
房地产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或具有5年以上实务经验、急需职位突破的、对此专题特别感兴趣的财务人员。
建议参训的学员与企业决策层一起参加(企业决策层参加可享受会员优惠价格)。

【收费说明】本次课程单次收费:4980元/人;企业团体6人以上报名9.5折优惠;——绝对超值!(含学习费、资料费、场地活动费、午餐、茶歇、税费等费用),代订酒店,住宿费用自理。

【特训营背景】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和后续政策的不断出台,金税三期全覆盖、“互联网+税务”行动的开始、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纳税信用管理、行政审批减少、强化事中、事后管理,稽查双随机制度与黑名单,税收征管进入信息管税时代,企业应与时俱进,做好税收风险管控。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周期长,涉税业务复杂,税务风险大且税负重,在融资日趋困难的形势下,中小房企面临转型或并购重组。如何准确了解税收政策,运用到企业实际业务中,合法降低税负,化解税收风险,这些都是财务人员和公司领导层必须高度关注的。
本次专题课程从房地产企业开发全程角度,分阶段讲解会计核算、税收风险控制与纳税筹划。如何使您的企业在如此艰难的时期突破重围,成功逾越众多税务风险的鸿沟?著名房地产财税实战专家杨文国老师,为您进行房地产企业应对税收风险的全程精讲,答疑解惑、排解难题,帮助您全面地梳理企业的业务流程会计核算和税收风险控制,并对税收风险做针对性分析,同时提出化解风险的对策与筹划的技巧。
本次特训营专题课程最大的特点就是“全程全盘全能”,即从房地产企业的设立、土地征用,项目施工建设环节、预售环节直到项目完工清盘等全盘过程,结合并购重组业务,详细讲解有关的税务处理及其规定,并对不同处理方式的税负做了详尽的比较和相应的筹划,从根源上和业务流程上控制涉税风险。
本次特训营会使您豁然开朗,能够更好地应对房地产调控带来的税收风险,提前注意组织架构设计、征地方式、开发过程中的税务安排、销售方式等主要环节的税收问题,企业将既能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又能有效地规避税收风险,科学纳税、安全纳税,实现企业的价值提升。
本次特训营层层剥茧、丝丝入扣,就是要剥去财务管理者对财务业务上的种种幻想,让学员触摸到财务管理工作的细节——态度、方法、思想。

本次特训营以崭新的现代企业财务理念和教学手段,讲解新形势、新税制下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正确思维模式,以丰富的案例分享先进的财务技术、方法和工具,帮助财务人员打破固化思维误区、系统提升管理能力,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学员创造更好的职业前景。
高级精英特训营 通过海量实战案例透彻解惑帮助您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使学员成为当今房地产企业所急需的财务精英!

【课程大纲】
一、公开招牌挂净地
(一)先竞拍后成立项目公司
(二)土地出让金返还
(三)约定的场地平整
(四)约定的代建市政设施
(五)大市政配套费
(六)土地闲置费

二、定向招牌挂工厂土地
(一)工业企业的政策性搬迁
(二)政府收回工业用地
(三)代建工业厂房
(四)返还指定商品房的变现收入

三、房地产三旧改造
(一)、买卖在建工程
例如:原先房地产公司出现资金紧张,将在建工程以固定价格转让给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办理项目过户手续,未来以新的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则在建工程转让环节是否征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未来完工交付时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加计扣除
1、楼花买卖
例如:原先房地产公司出现资金紧张,将在建工程以固定价格转让给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但约定以原开发商名义对外销售,则未来销售时的纳税义务人是谁?新的房地产公司取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2、项目股东
例如:原先房地产公司出现资金紧张,约定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入建设资金,并且以原开发商名义对外销售,则未来销售时的纳税义务人是谁?新的房地产公司取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二)、与工业企业之间
1、工业企业以土地作价入股
(1)工业企业投资环节涉及哪些税收?
(2)双方约定按照实现的税后利润分配房屋,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3)双方约定工业企业不承担风险,未来分配固定数量的房屋,是否属于投资行为?
2、工业企业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收?
(2)土地性质变更涉及哪些税收?
(3)如何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土地”
3、定向招牌挂
例如:先由政府收回工业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再定向招牌挂给指定的房地产企业
(1)向工业企业支付货币是否需要取得发票
(2)完成工业企业指定的在建工程,以谁的名义建设,以谁的名义取得发票,是否属于房地产开发?
(3)政策性搬迁与商业搬迁的区别,政策性搬迁是否有税收优惠。
(4)政策性搬迁与专项财政资金的税收待遇是否一致
(三)、旧城改造
1、土地一级开发
(1)建筑还是房地产开发?
(2)是否涉及增值税?
(3)可以争取的税收优惠?
2、与村委会之间
(1)代建指定项目
(2)返还商业地产
3、与拆迁个人之间
(1)拆迁补偿费如何计算?
(2)个人取得拆迁补偿费,涉及哪些税收
(3)开发商向个人支付拆迁补偿费,应当取得发票吗?
(4)开发商无偿向个人返还的回迁房,是否需要视同销售?
(5)开发商有偿向个人返还的回迁房,如何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价格偏低?
(四)、建设新城
1、约定完成代建市政设施
2、约定完成中小学建设
3、约定完成商业设施并且运营

四、开发商之间合作建房
(一)买卖在建工程并且过户
(二)投入货币返还房屋并且过户
(三)投入货币返还约定房屋的变现收入
(四)投入货币返还项目利润

五、土地投资入股成立项目公司
六、以股权转让形式购买土地
七、从法院竞拍土地
八、开发用地的契税
九、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税
十、土地成本的分配

结束前:互动交流与问题解答

【主讲专家】 张 辉老师
国内顶尖财税实战派专家;国内房地产行业最具实力的财税专家之一,著名房地产建筑业财税管理专家;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国家税务总局讲师讲师,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后续教育特聘讲师、西安市税务干部学校教授。张老师以博学多才专业赢得中国财税行业的权威专家称号,张老师具有三十多年的基层税务工作经验,张老师的课程始终坚持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相关法律的紧密结合,擅长多税种、全方位的分析企业的涉税行为。善于将来自税收征收管理第一线的心得体会,结合会计处理和涉税法律讲解税法,全面解除财税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的疑难困惑。主要研究方向是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收以及税收相关法律等。
张老师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全国税务系统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系列教材中,张辉老师先后编写出版《企业所得税政策与法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解析》等教材,在广大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中反响较大。
张辉老师曾先后在征管、税政、稽查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稽查办案经验:曾先后参与了神秘的八大税案稽查,多次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查办各类案件。
财税培训界的巨星:经常为EMBA班、各地培训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授课,受到普遍欢迎。走遍大江南北,公认为财税培训界的巨星。被大家誉为“活着的财税法规库”,屡次为我们学员授课,场场爆满。妙趣横生的讲课方式再结合实际案例,让学员在一整天的培训中都兴致勃勃,毫无倦意,让学员收获满满,大呼过瘾!
主讲课程:《房地产税收》《运用法律思维解决税务纠纷》《企业营改增》《企业所得税》《税收相关法律》《非居民税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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