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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和国资“双改革”背景下的政府产业投资基
课程安排: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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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专家

课程价格:260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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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 2018-4-13 至 2018-4-18  昆明      授课讲师专家
 学习费用: 2600 元/位
 培训对象: 各地方政府部门(财政、发改、金融、建设、市政、水务、交通、环保、农业、产业园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地方政府城投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建设开发公司等行业性投资公司等相关政府融资平台;各类银行、信托公司
 课程信息:        
  收费标准
26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

时间、地点
2018年01月12日—01月16日(12日为报到日)南宁市
2018年01月26日—01月30日(26日为报到日)北京市
2018年03月28日—03月31日(28日为报到日)重庆市
2018年04月13日—04月18日(13日为报到日)昆明市
2018年04月20日—04月26日(20日为报到日)杭州市


各有关单位:
11月10日,财政部印发(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称,严格新PPP项目入库标准,并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11月21日,国资委也印发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对央企参与PPP项目进行规范。叠加11月17日一行三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影响,PPP业务进入一个强监管的周期。在如此政策叠加后,后续的政府融资及平台公司业务如何推进,PPP项目如何合规开展,金融机构、央企与民企参与PPP项目又面临怎样的机会?
财政部2017年连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加大了举债的监管力度。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重要性,下一步要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举债程序,积极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为了帮助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有关金融机构及投资类企业学习理解国家部委最新出台相关政策,熟悉在财政和国资“双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重要性,掌握政府产业基金、城市产业基金、融资平台转型及PPP融资等相关知识和运作实务,特举办“财政和国资“双改革”背景下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举债新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实务及运作与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考提纲:
专题一:财政和国资“双改革”背景下的新型融资模式
政府产业投资基金、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实务及运作
主讲嘉宾:知名基金管理人,国家发改委特邀讲师,省级ppp专家库专家,具有多年资深实务经验
1、《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政策解读及核心内容
2、新项目明确入库的原则和负面清单,明确已入库项目清退清单
3、贯彻《通知》面临的问题及处理,入库标准及管理文件亟待制订,清库项目后续处理措施需要出台
4、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发布的背景分析
5、192号文对央企参与PPP工作的影响
6、192号文对整个PPP环境的影响
7.《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8.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几种设立方式与预算管理(本级财政单独出资、上下级共同出资、财政与社会资本出资);
9.政府产业基金二层次和三层级设立(母子基金、引导及母子基金)案例;
10.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组织运营形式和优劣势分析及案例;
11.政府投资基金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出资与收益分析;
12.政府产业基金投资方式分析(股权投资、优先股、股贷联动)及案例;
13.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与退出方式分析;
14.PPP基金投资方式与投资
15.PPP基金参与PPP项目架构分析;
16.在政府不能约定回购情况下PPP基金退出方式分析(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置换基金等);
17.国家级PPP示范项目申报及评审要点
18.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政策要点解析
专题二:地方政府举债新规
主讲嘉宾:财政部财科所资深专家,主研究政府债务资深专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2、《国务院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解读;
3、六部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解读;
4、《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财预〔2017〕87号解读;
5、《财政部驻各地财政专员办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财预[2016]175号解读分析;
6、地方政府承诺函撤回事件分析;
7、《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应用和解析
8、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担保、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认定;
9、新政下地方政府投融资路径转型:PPP、专项债、产业基金;
10、地方债、城投债、绿色债、债转股、永续债、专项债发行政策、发行办法、审批要点和关注点;
11、债券信用评级、会计核算、法律事务和发行业务;
12、地方政府发起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及案例;
13、PPP产业基金的设立方式及案例解读;
14、土地储备的一般流程、土地储备专项债的一般流程与规范。
15. 债转股过程中的股权融资、保险资金债权计划、私募债、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信托股权、股权融资等操作业务;
16. 地方政府债务分类,违规担保、举债、购买服务债务,融资认定和内部处置;
17. 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文严控举债背景下,地方政府如何举债;
专题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主讲嘉宾: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资深专家,具有多年资深实务经验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解读
2、融资平台的转型背景;
3、土地储备制度变迁,以及土地储备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关系;
4、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方式及案例:存量债务甄别、政企职能剥离;
5、融资平台管理路径转型;
6、融资平台的业务路径转型;
7、融资平台参与区域开发的案例与模式解读;
8、区域开发的投融资规划体系设计;
9、新政下融资平台投融资路径转型:PPP、企业债、产业基金;
10、融资平台代表政府方参与PPP项目方式、注意问题与案例;
11、融资平台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应符合标准及案例;
12、城投债发起背景、融资平台发债方式及政策要点;
13、融资平台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及案例解读。
14. 融资平台转型中注入资产时应注意的问题; 
15. 融资平台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及案例。
16.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融资与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边界;
17.平台公司与政府融资“脱钩”,兼并重组整合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