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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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股权激励、外籍人士个税筹划实务

 上课时间: 2017-3-9至 2017-3-10
 授课地点: 深圳,(详细地址开课前客服通知)
 学习费用: 6800 元/位
 培训对象: 对此课程感兴趣的学员
 课程信息:        
  背景 / Background
高管、外籍员工等高收入人群,以及股权激励的税务问题政策复杂,税负高,如何筹划是企业管理者们最为头痛的问题,也是税务机关重点稽查对象。2017年起金融信息自动交换将在陆续在全球各国推行,该政策将对高收入人士产生怎样的影响?最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对企业有哪些优惠,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在中国境内、境外同时任职,分两地发工资,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金税系统的公式一、公式二等,与该个人逗留时间有何关系?
本次课程涵盖企业管理者们日常工作当中经常遇到的税务筹划棘手难题。从政策,到理论,再到案例,层层深入,全面剖析,助你全面解决税务筹划难题!

大纲 / Outline

第一天 2017年03月09日
高管/董事、股权激励的税务筹划与实务操作
高管 / 董事、高收入人群的税务筹划
» 高管 / 董事、高收入人群相关的税收政策解读
» 高管 / 董事、高收入人群税务筹划
金融机构信息自动交换如何影响高收入人士?
年终奖、季度奖,不同年薪制发放的个税筹划与计算方式
工资福利、股票期权、股息红利、董事费等不同薪酬发放制度的个税筹划
税前扣除项目:福利费、出差补贴、餐补、培训费、住房补贴、搬迁费等的常见操作误区
企业年金的个税扣缴与年金领取

» 典型案例解析与企业应对实务
案例1:高管在母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多处任职,享受多份工资的个税缴纳义务
案例2:中国税局如何得知高管的境外取得收入并予以征税?
案例3:若企业少扣缴个税,有哪些补救措施?能减免处罚吗?
案例4:利用年终奖与月度工资分摊的方式以减少税负,这些筹划真的可行吗?
案例5:离职解雇与竞业限制等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

股权激励的税务筹划
» 股权激励最新政策解读与企业应对
股权激励新政及相关税收政策的解读
新旧政策下的税负差异分析
新政的优惠措施对企业的合规要求

» 常见股权激励计划中涉税问题处理
不同类型的股权激励计划,它们之间的税负差异是什么?
股权激励收入的确认、计税规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分别是什么?
境外上市与境内上市的股权结构有何不同,税务筹划的区别是什么?
转让境外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有哪些税务问题?
一个纳税年度中多次取得股权激励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有哪些税收优惠?
2017年起金融信息自动交换将在陆续在全球各国推行,哪些信息将被定期自动交换?你的境外所得是否要征税?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政策将对股东产生怎样的影响?

» 典型案例解析与企业应对实务
案例1:股权激励计划合伙企业的运用和节税方案
案例2:高管转让境外股权被追征2亿多元个税的个案讨论
案例3:无偿赠送和需要付款购买的股票有什么区别?
案例4: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继续持有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
案例5:取得外国居留权后,是否仍然是中国税收居民?境外收入要交税吗?

第二天 2017年03月10日
外籍(含港澳台)人士在华税务筹划
外籍在华最新个人所得税政策与稽查重点
外籍员工(含港澳台人士)个税相关的基本概念
» 个税缴纳对象的认定
» 个税缴纳金额的确定
» 不同的收入的纳税界定

外籍员工(含港澳台人士)在华常见税务问题处理与筹划
» 何谓中国税收居民?外籍人士在什么情况下会成为中国税收居民?
» 几个时间节点:183天、1年、5年,分别代表什么,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 金税系统的公式一、公式二等,与该个人逗留时间有何关系?
» 在中国境内、境外同时任职,分两地发工资,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
» 是否使用税收平衡?税收平衡的利弊分析?
» 怎样会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如何避免双重征税?
» 香港/澳门人士在华工作适用于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 哪种情况下的外籍人士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福利费、出差补贴、语言训练费、保险、住房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公司免费用车、话费补贴、私车公用是否会涉及个税?金税系统中该如何反映这些免税补贴?

典型案例解析与企业应对实务
» 案例1:不同情况的内地与港澳之间跨境往来的天数统计与个税计算
» 案例2:法人代表境外取得的工资没申报个人所得税,中国公司最后被税局处罚并代缴税款,向员工追回税款结果成为导致双方在法院诉讼,哪一方获胜?
» 案例3:外籍人员境外发工资已交美国税,后被中国税局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并征个税。为何法院认为不是违反避免双重征税规定?
» 案例4:安排外籍个人的免税补贴时,需要注意什么?
» 案例5:对于“183天”个税门槛的误读实例解析
» 案例6:哪些情况下外籍个人定期离开中国(tax break)也没有用?
» 案例7:外籍个人来华少于183天,结果公司仍要补缴个税3000多万元,原因为何?


讲师介绍
张少云 (Bolivia Cheung)
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P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CA)、ACCA中国专家智库成员

张少云在中国税务和商业咨询方面有超过二十年的经验。在毕马威中国工作了十五年后,她选择于2011年从税务合伙人角色退休,现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投入企业培训、教育、慈善活动以及独立咨询工作,以及与家人共聚。她曾长驻广州和上海超过八年,这段日子令她更能以实务角度出发解决客户的税务问题。在加入毕马威以前,张小姐曾在香港的中学任教超过五年。张小姐目前正修读实践哲学硕士课程,这是继她在加入毕马威前修读的会计学硕士的另一学位,她公司的目标是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高质素和能负担的中国税务和商务培训,希望能提升有关知识。

张小姐的强项在于,多年的咨询经验使她能够深入了解企业的运营,从企业战略决策、运营、成本、法规监管等方面综合考虑,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而绝非仅仅针对某一点的问题解答。

张小姐同时是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华南区专家指导小组的成员,ACCA中国专家智库成员,香港职业训练局会计训练委员会研讨会工作小组委员,澳门大学和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兼职导师及在2012年-2016年为苗圃行动董事局副主席,2017年起为香港政府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客户联络小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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