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专家团
课程价格:4800
培训对象:
请填写您的报名信息
时间地点: 2015-4-10 至 2015-4-11 上海 授课讲师:专家团 学习费用: 4800 元/位
2015-04-10至2015-04-11【上海】 2015-04-24至2015-04-25【深圳】
培训对象: 适合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的财务及投资人员和公司领导层,证券公司投行人士、资本市场业务律师等
培训费:4800元/人
课程特色:
以老师亲历的实务案例解读和剖析企业重组及重大投资涉及的相关税务安排。
从实践的角度解读109号文和116号文的新规则和新视角对企业重组的影响。
股权、资产收购比例由75%降到50%资产划转业务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以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5年)纳税,如何理解和运用这些新政策为企业服务。
案例分析股权收购、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资产划转、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重组交易模式如何利用并获取相关的税收收益。
讲授如何有效的预先做好重组的税务安排获取税收红利。
课程背景:
各有关单位:
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企业股权收购、资产划转的财税109号文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业务的财税11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7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相关政策调整主要是在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策中有关税收的要求。本次政策调整,明确了重组中相关重大的问题,降低了相关重组的税务门槛,有利于企业尤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重组并购。
课程将全面分析相关法规的运用、结合实务案例详细介绍企业应如何做好重组的有效预先安排,保证企业重组获取应有的税收利益、并把握核心的相关原则、避免重组过程中相关的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财税109、116号文件主要制定者与李利威和黄德汉老师将结合他丰富的税务实践经验以及对企业重组业务税收政策深刻的见解,与您企业学习分享新规则、新视角之下的企业重组业务税收政策和案例。
课程大纲:
1.国务院的国发【2014】14号文在税收领域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2.本次政策明确了重组中企业所得税的那些问题?
3.企业如何在新规则下适应日益严格的税务机关后续风险管理
4.109和116号文及配套文件会对企业的资产重组业务释放出那些税收红利
5.股权收购在涉及重大资产收购重组的实际运用
6.如何灵活、有效运用企业分立并避免与税务机关的争议及相关的税务风险
7.如何利用吸收合并降低企业重组中的高额税负?
8.如何运用股份支付降低重组中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
9.在重大投资时如何考虑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
10.拟上市公司相关的重组及公司设立应考虑的税务及财务问题
11.股权出资及非货币资产投资的相关税务问题
12.企业重组中如何规避因承担债务产生的税务问题
13.重组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务安排
专家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财税109、116号文件主要制定者
李老师:我国投融资资本运作一流实战专家,疏通税务、会计和法律,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格。现工作于某五A级大型税务师事务所,实战经验丰富。并且担任万通、中建、金融街控股、首开股份等多家大企业集团税务顾问。曾操刀五矿、雅戈尔集团、中建地产、莱蒙地产、中冶地产、联想集团、金融街控股、中投发展等众多集团公司并购重组项目,授课形式活泼生动、内容实战、案例丰富、深受学员好评。
黄老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及税制、对中国税法有深入的研究。常年参与企业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及企业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受聘多家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的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担任各级科技机构的财务评审专家。常任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大学专业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