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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刘老师
课程价格: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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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 2018-3-23 深圳 授课讲师:刘老师 | |
学习费用: | 3500 元/位 | |
培训对象: | 对此课程感兴趣的学员 | |
课程信息: | ||
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民事部分)》(以下简称《纪要》),为此前网传的2015年12月《全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画上了句号。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纪要》突出的亮点之一在于,最高院明确对“末位淘汰制”说不。《纪要》第2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切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尾巴”——“但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在人事管理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末位淘汰的情形。如果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一方面会直接降低工作效率,不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团队合作,打击团队士气。因而对于企业,不胜任员工的处理是一项非常复杂但却又及其重要的管理工作。 本文通过对实践中常见的典型的不胜任员工、末位淘汰解除案件进行分析,探讨不胜任员工处理中企业经常会遇见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具体操作建议,供企业HR在实际管理中进行参考。 活动纲要 三、如何取证以及如何与业务部门配合? 四、绩效管理中,员工常见的对抗行为及常见诉求 五、调整工作岗位与薪水中,万万不能犯的错误 六、绩效改进计划的实施方式 七、不胜任解除的变通措施路径 八、公司整体绩效不佳时的减员措施 讲师介绍/Lecturer 工作经历 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曾任北京仲裁委、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安泰科技集团、诺和诺德、托普索、德国默克、博士伦、中国金融在线、成都索贝、德国GFK等国内多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 服务的公司里,包括德国、丹麦、日本、美国等大型外企,亦有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和民企集团公司。 为约翰迪尔、百威、德国科隆、中海油、飞利浦和联想集团等多家大型公司进行过内训,三大补偿与九大施压措施的原创培训体系,广受欢迎。 作为劳动法支持团队,参与了华润旗下千人安置方案的制订实施和多家公司裁员项目,具有丰富的非诉服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