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 2014年03月14日-19日(14日为报到日)昆明市 2014年03月28日-04月02日(28日为报到日)成都市 2014年04月18日-23日(18日为报到日)西安市 2014年04月18日-23日(18日为报到日)郑州市 2014年05月09日-14日(09日为报到日)南宁市课程费用:A类:2200元/人B类:3800元/人C类:5400元/人 (含报名费、授课费、资料费、认证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A类:《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经培训考评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继续教育凭证 B类:《一级开发规划管理师》或《高级征迁规划管理师》,经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一级开发规划管理师》或《高级征迁规划管理师》(证书:国家承认,证书全国有效通用,该证书真伪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网上查询。 参加对象 各级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储备交易整理中心、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城中村改造及征地拆迁办等相关单位; 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县)资产经营、城投公司;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土地招拍挂中介服务企业;银行、信托、基金等金融投资等机构的相关人员; 课程背景: 随着国家土地招拍挂制度与国有土地收储制度的建立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已成为各地政府和房地产领域必须面对的新型课题,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国家对规范土地一级开发的制度建设仍在完善中,也因各地发展的不平衡而允许各种探索和完善,尤其是在当前“新国八条”楼市调控政策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及各项金融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土地开发资金短缺,融资更加困难,征地拆迁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如何转变土地开发战略,探索新的土地开发和融资模式、了解征地拆迁的最新政策成为各级土地开发部门和地产企业关注的焦点。 为了帮助各级政府和土地开发单位拓展土地开发思路,解决土地一级开发运营当中有关开发模式、融资渠道、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规避因政策变化、资金链断裂而产生的风险,提高项目运作能力,协调好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建设用地、开发速度、项目落地、回迁房建设、财政资金、土地款回流等的一致性,以及规避土地一二级联动的风险,为各方搭建交流、合作和投资贸易洽谈的平台。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下,中国建筑教育协会决定举办“新形势下土地一级开发投融资与征地拆迁”高级研修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派员参加,有关详细事宜请参见附件。 课程大纲: 一、研修内容 (一)、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政策解读; 1、解读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政策及最新的土地调控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 2、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综合整治相结合,实现建设用地指标合理转化; 3、国土资源部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方面的政策解读; 4、在目前限购限价的形势下房地产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务操作及热点、难点问题解析 1、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 2、企业如何提前介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3、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方案编制依据、注意要点及技巧; 4、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构成、降低成本的技巧和策略; 5、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中土地出让金的返还路径; 6、土地一级开发的合同签订要点及风险控制; 7、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利润分配、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8、土地储备机构如何和企业合作进行土地开发; 9、土地性质、现状、规划等对土地一级开发顺利进行的影响; 10、土地一级开发流程与联审、出让条件与方式、有关文件起草等; 11、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如何把控工作进度及风险管理问题; 12、开发商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盈利模式与利益保障; 13、城市新区、产业园区和生态旅游园区的土地运营模式; 14、各种成片存量改造:国有农场、林场、湖泊、矿区和工业厂房; 15、土地一级开发典型案例讲解。 (三)一级开发投融资 1、土地开发融资的渠道、方式和技巧; 2、土地开发融资的焦点、难点、风险及案例分析; 3、政府融资平台如何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 4、如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土地开发项目; 5、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融资项目评审要点。 (四)、征地拆迁实务 1、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土地管理法》(修订)对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影响;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土地管理法》、《物权法》、《行政诉讼法》的衔接; 4、《城乡规划法》对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及违法建设的影响;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析; 6、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审批权限、补偿标准、补偿类型及村民资格界定; 7、城乡统筹中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8、集体土地征地程序:“两方案两公告一审批一实施”; 9、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及改造中房屋补偿的法律困境; 10、城中村改造与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乡结合部改造、牧民定居点改造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 11、依法处置各种特殊情形; 12、房屋征收的诉讼与强制执行; 13、典型案例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