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各房地产建安企业老板、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总监与经理及主管、税务会计以及税务咨询公司财会办税人员等。 ‖相关费用‖人民币33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现场咨询费等)。 ↘ 如需安排食宿者,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详见参会确认函)。 ‖专题说明‖ 全面营改增、大数据征管改革、金税三期上线、税务稽查新模式、发票管理制度变革、联合惩戒制度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互联网+的新背景……如此等等,都将企业的纳税与管理逼到绝境。穷则思变,通则不痛。在这种背景下,企业的纳税管理与风险应对必然要进行全新的观念升级与理念转换,并实现应对手段与操作方法的全面升级。 本课程以典型案例及其分析为抓手,以最新政策为基础,全面梳理建筑房地产企业纳税及其风险管理中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思路与方案,并确保可操作性。 ‖专题收益‖本课程以大串烧的方法,让您企业与财务人员全面受益: 1.了解互联网+以及金税三期上线后强制规范的税收征管改革大背景; 2.全面梳理并掌握全面营改增后建筑房地产企业存在的疑难问题; 3.确立全新的票据凭证管理新理念,有效化解企业经营与法律风险; 4.运用合同与票据凭证管理手段,提升企业纳税风险的管控水平; 5.全面和系统把握新政策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核算技巧; 6.解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易错易混事项的涉税风险。 ‖专题大纲‖ 一:企业纳税及风险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1.大数据征管模式已经初步建立 2.商事制度改革启动全面信息共享 3.全面营改增强化涉税信息的收集 4.发票制度改革催生控税新模式 5.金税三期让涉税信息有了安生之地 6.规范现金管理全面实施涉税监控 7.推行联合惩戒全面促进信息共享 8.纳税信用管理与诚信体系建设 二: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疑难问题梳理 1.建筑房地产企业下属分公司能否作为独立纳税人? 2.企业总、分公司是一个还是两个或多个纳税人? 3.银行理财产品究竟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4.企业差旅费中的进项税额到底能否抵扣? 5.转让股权收入到底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6.扣缴个税取得的手续费到底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7.简易征收项目如何才能转换为一般征收? 8.不征税项目中的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 9.红线外的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10.EPC项目该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11.混合销售与兼营业务如何区别并纳税? 12.卖房赠送汽车或家电如何进行税收处理? 13.销售自产建材并提供建筑劳务如何纳税? 14.投资性房地产的进项如何进行抵扣? 15.工资劳务不得抵扣会增加企业税负吗? 16.一般纳税人应首选提供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吗? 17.企业能否自由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并筹划? 18.建筑劳务分立真的可以降低增值税负吗? 19.对外租赁配有人员的建筑设备该如何纳税? 20.BT、BOT、PPP等业务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21.什么情况下可以简易征收?有利还是无利? 22.甲供材,有多少企业对其存在误解? 23.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前的进项能否抵扣? 三:企业纳税风险管控中的合同管理与运用 1.经济合同是会计凭证吗?其本质又是什么? 2.经济合同能决定企业纳税与税收负担吗? 3.经济合同与企业票据凭证管理间的关系? 4.经济合同管理必须与纳税管理实现协同? 5.合同管理与纳税管理间的关系及问题梳理 6.合同法与税法出现冲突时该如何协调? 7.大数据时代合同管理理念的重大调整 8.商品购销中的合同处理与风险防控案例 9.合同主体条款的涉税风险及其合同处置操作 10.合同标的条款涉税风险的合同管控与处置 11.合同价款报酬的涉税风险的合同管控与处置 四:增值税会计核算新政难点疑点解读 1.新政策下的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2.主要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与要点 3.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4.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5.购进不动产等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6.货物已到但尚未取得进项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7.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8.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土地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9.青苗费及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 10.企业接受投资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1.一般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12.视同销售业务的税务处理与会计核算 13.销售折扣与折扣销售业务,我们错了多少年! 14.增值税的预缴及其会计处理与核算 15.差额征收业务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16.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17.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8.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五:强规范背景下企业税务稽查风险应对 1.强制规范下的税务稽查及其改革 2.“双摇号”稽查选案并不像双色球抽奖 3.“一案双查”让税务稽查风险成倍增大 4.为什么被查的总是我?是税务稽查局与我作对吗? 5.面对税务稽查通知书,是拒绝还是签收? 6.接到税务稽查通知后,是找关系还是积极应对准备? 7.税务稽查时,企业的一般员工是否需要回避? 8.对于违法程序的税务稽查,纳税人是拒绝还是接受? 六:现场互动答疑:学员问老师答,疑难问题不带回家 ‖主讲专家‖胡老师 法律硕士、注册税务师、经济师,长期从事税收征管稽查工作,对税收法规的有独特见解。为中国十大税收法规解读专家,国内著名实战派财税专家,在业界享有“财税百事通”、“税法活字典”称号。在《财政研究》、《中国税务》、《财会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他文章五百余篇,其中有多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有《新纳税申报表填报》、《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纳税评估模型与案例》等论著。长期讲授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政策操作、税收筹划、税务稽查风险防控、投融资运作、所得税汇算清缴等课程,授课由浅入深、内容准确、分析透彻、操作实用,因而深受广大学员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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