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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建筑、房地产企业纳税治理理念调整
课程安排: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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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胡老师

课程价格:3680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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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 2019-3-7 至 2019-3-9  深圳      授课讲师胡老师
 学习费用: 3680 元/位
 培训对象: 各建筑安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总监、财务总监、税收总监,财务主管、税收主管,财务部长、税收部长,税收经理、财务经理,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采购主管、采购经理,企业合同、法务人员及企业财务会计和其他财税
 课程信息:        
  ‖相关费用‖人民币36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现场咨询费等)。

‖专题背景‖  
中国的税收及其征管已经步入法治化、专业化、大数据化、信用化……如此等等,都将纳税人置于一个不能偷税也不敢偷税的境地。
在此情况下,企业只能心甘情愿地承受高税负吗?不是!
既往风险的防控策略与方法是否还能继续适用呢?不是!
对广大建筑房地产企业来说,其最佳选择就是尽快实现纳税治理与风险防控理念的调整与变革—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主体选择、政策适用、业务转换、合同自治、流程重塑等一系列的策略手段,有效的规避涉税法律风险。

‖专题收益‖让您和您的企业财税、合同、法务与管理人员一课在手,税收无忧!
  1.全面掌握大数据时代企业风险防控体系;
2.树立全新的企业涉税风险防控新理念;
3.掌握布局理念的内涵并在涉税风险防控中熟练运用;
4.利用主体布局策略有效进行企业涉税风险转移;
5.有效实施业务转换与流程再造防控企业纳税风险;
6.全面确立业证统一理念,利用票据规则防控涉税风险;
7.牢固树立数流协同理念,确定风险防控的大数据理念;
8.通过系统化学习,全面提升财税人员择业能力。
‖主讲内容‖
第一节:税收征管改革现状:大数据与新时代
1.数据化:涉税信息再也不能造假!
2.智能化:涉税数据都能悄悄说话!
3.信用化: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大!
4.法治化:依法纳税永远都不害怕!
第二节:企业纳税治理的决定因素与目标定位
1.一个面试题与纳税治理的决定因素
2.财税人才战略是纳税治理的制胜之本
3.纳税治理目标的定位:明确+正确
4.明确与正确目标的判断标准与分析
5.规范纳税治理必须确立基本的理念
6.企业纳税治理的常用方法与策略
第三节:布局理念与企业的纳税治理
1.纳税布局治理理念的内涵界定
2.企业纳税治理在不同项目间的布局
3.企业纳税治理在不同期间上的布局
4.企业纳税治理在纳税主体间的布局
5.企业纳税治理在其他方面的布局
第四节:主体选择与企业的纳税治理
1.主体选择策略与运用的内容范畴
2.主体选择理念在母子公司间的运作
3.集团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的利益处置 
4.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联动与博弈
5.合作企业间的利益权衡与协调处置
6.企业与政府间的双赢与筹划取舍
第五节:业务转换与企业纳税治理
1.您到底是否理解会计业务的本质?
2.借款利率高还不给发票该如何处理?
3.建筑房地产企业流程再造降负运作
4.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处理方式必须调理!
5.房产出租可以转换为物业管理费?错!
6.房产出租能转换为仓储收费?错!
7.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就能规避土地增值税了吗?
8.业务转换绝对不是隐瞒收入虚增成本
9.转让与并购业务重塑中的注意事项
10.资产转让与股权处置的差异比较
11.借款与投资或销售策略的规划与运用
12.债权与股权的转换并不尽如您想像
13.借款与接受投资转换策略运用
14.票据凭证再完美也不能决定企业税收!
第六节:税收优惠新政策解读优惠筹划管理
1.理解好税收优惠是规避风险的基础
2.房企,请注意土地增值税优惠中的陷阱!
3.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与税负操控
4.房企重组到底能不能免除土地增值税负担?
5.房地产企业可否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6.教育经费扣除标准提升与费用转换
7.企业重组优惠新政与总体规划创新
第七节:税前凭证管理与“三证统一”理念
1.强化发票管理不只是规避纳税风险
2.大数据时代下发票凭证管理的创新
3.正确理解法律政策中合法有效凭证的内涵
4.汇缴时未能取得发票但成本已发生的处理
5.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6.本年发生年后报销的票据该如何处理?
7.内部凭证管理与发票涉税风险化解
8.金三监管背景下三证统一理念必须拓展
9.合同、凭证决定纳税绝对是个错误!
10.年度纳税申报与企业证据管理的规范
第八节:合同自治与企业纳税治理
1.一个虚开发票偷税案是如何化解的?
2.合同是企业纳税治理的最重要工具!
3.发票到底有没有收付款凭证法律效力?
4.弥补亏损也许根本没有年度的限制
5.合同能够化解的只能是经济负担风险
6.合同自治应当做好全面的风险防控
第九节:大数据征管与“数流协同”治理理念
1.大数据时代需要全方位的风险防控理念
2.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的三流协同变革
3.所得税汇缴中的数流合一理念
4.账实不一致的风险与规避运用
第十节:企业纳税危机处理的纳税公关应对
1.纳税公关并不能与受贿划上等号
2.纳税公关往往具有不同的层次
3.立法公关是最高层级的危机应对
4.纳税公关典型案例分析与运用
第十一节:专家现场与您答疑互动,学员问老师答,疑难问题不带回家。


‖主讲专家‖胡老师:法律硕士、注册税务师、经济师、国内著名财税专家。长期从事企业纳税筹划研究与实务操作。在《财政研究》、《经济研究参考》、《涉外税务》、《财会通讯》、《税务与经济》等中文核心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发表实务类文章五、六百篇,有二十多篇文章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有《新纳税申报表填报》、《个人所得税法解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手册》等。总局所得税专家库成员,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东奥会计在线、高顿财经、纳税人学校、汉唐教育等多家财税培训机构长期合作,在业界享有“财税百事通”、“税法活字典”等称号。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等100多个城市举办过讲座与培训。其授课特点是:总能将法律逻辑与会计严谨融为一体,实现丰满理论与骨感实操的和谐统一,睿智中饱含幽默,调侃中尽显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