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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三级)考试鉴


时间地点:
2014-3-21 至 2014-3-22  苏州      授课讲师专家 学习费用: 4800 元/位
2014-03-21至2014-03-22【苏州】   培训对象: 1.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2.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纺织印染、食品医药、造纸制革、金属酸洗等工业企业环保和水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3.涉重企业(如电镀、铅蓄电池等)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
课程信息:
培训及鉴定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17日
2.面授培训时间:2014年3月20日-22日(20日全天报到)
3.技师评审时间:2014年3月23日(暂定)
4.培训及考试地点:苏州市(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

相关费用:高级水处理工4800元/人,技师6800元/人,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场地费、教材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书费、午餐费。

培训鉴定对象:
1.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
2.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纺织印染、食品医药、造纸制革、金属酸洗等工业企业环保和水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
3.涉重企业(如电镀、铅蓄电池等)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如食品、城镇污水处理)的环保从业人员、工艺工程师、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
4.设计院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
5.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根据《水处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由国内知名专家设计并授课,系统讲授水处理知识与技能方法。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着重解决从业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突出实用性。具体内容如下:
模块一,工业水处理技术
模块二,污水处理与回收再利用技术及其案例分析
模块三,膜技术及其工程应用
模块四,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运行
模块五,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解析(重点)

报名方式
申报学员需认真填写《申报表》,按报考条件和级别将身份证、学历证明、工龄证明、专利证书、技术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技师考评申报表》,技术论文一并邮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学员办理交费手续。免冠小2寸蓝底彩色近照2张(技师4张)、《技师考评申报表》打印两份并盖章带至现场。《报到通知书》于开课前一周统一发放。

申报条件
(一)高级水处理工(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经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技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企业职工技能高超、业绩贡献突出的技术骨干,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5年以上,企业推荐、培训合格可申报考评;
(4)有本职业(专业)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国家专利或奖项者,培训合格可申报考评;

考试鉴定说明:
1.鉴定等级:高级水处理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两个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2.鉴定方式:
▲高级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技师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技术论文评分、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其中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技术论文评分成绩合格将提交技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3.证书颁发:鉴定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水处理从业人员从事相应职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培训方式:本次培训为面授培训,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进行自学,然后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水处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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