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排期:
授课讲师:陈老师等
课程价格:2800
培训对象: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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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课程背景】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全国所有企业开始实施,对各类企业税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与国际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于2008年在全国所有企业全面推广实施。在会计准则和税法同步变动环境中,企业应如何采取策略和对策?企业如何规避因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税收风险?如何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都是摆在财务从业人员面前急需要解决的难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使广大税务人员和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知晓所得税条例政策内容,帮助财务人员解决新准则、新税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及税法与会计的差异问题,解决财务从业人员在操作运用中难点、疑点,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届时,将邀请由直接参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起草和修改工作的相关官员及国内著名财税实战专家对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内容逐条进行全面深入地细化解析,并对条款内容进行详细、系统、精确的定位和解答。同时提供由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培训教材。将对企业关心的,新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何衔接、费用税前扣除、涉外企业优惠、关联交易、反避税措施等问题进行全面阐述和现场解答。
【学员对象】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研讨方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并辅以提问、答疑、讨论、现场咨询等互动的交流方式进行。
【课程大纲】
◆第一讲: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总体概述及优惠政策与反避税的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整体构思、背景及主要内容分析
2、税收优惠的具体范围,认定标准与管理
3、过度期税收优惠的具体安排,实施步骤和管理措施
4、对于执行特殊政策地区的税收优惠具体配套措施
5、2008年后外资企业选择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途径和办法
6、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纳税调整方法;
7、新税法涉及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的内容解析
◆第二讲: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的规定解析
1、工资扣除;2、捐赠扣除;3、社保费用扣除;
4、坏账扣除;5、借款费用扣除;6、三项费用扣除;
7、业务招待费、广告费扣除;
◆第三讲: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的税务处理变化及分析
1、固定资产的处理变化;2、生物资产的处理变化;
3、无形资产的处理变化;4、存货的处理变化
◆第四讲: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
1、整体资产转让的税收处理;2、债务重组的处理;
3、企业合并的处理;4、企业分立的处理;
5、资产置换的处理;6、清算的处理
◆第五讲:新税法、新准则下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纳税筹划
1、汇算清缴时间的变化
2、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及应注意的问题
3、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调整变化与填报解析
3、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及税前允许扣除和非允许扣除项目解析
4、企业年终利润调整方法及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有效途径
◆第六讲: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新税法的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技巧
一、税收规范与会计规范的总体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2、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3、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原则性差异4、会计准则对纳税差异的处理
5、纳税差异调整程序6、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二、税法与会计在收入、费用确认与计量上的差异分析
1、会计与税法中“收入”的含义2、商品销售收入的差异及处理
3、提供劳务收入的差异及处理4、代销收入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5、视同销售行为差异及处理6、收入的其他差异分析及处理
三、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及其他事项上的差异分析
1、借款费用的差异分析及处理2、职工薪酬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3、“三费”的差异分析及处理4、股份支付的差异分析及处理
5、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差异及处理6、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及处理
7、资产损失的差异及处理8、企业亏损弥补的差异及处理
9、关联方交易的差异及处理10、债务重组的差异及处理
【顾问介绍】
专家一:黄德汉:我国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高级讲师,从事税务稽查工作十几年,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大量的避税与反避税的方案,特别在纳税筹划的研究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是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广泛和高度评价。极其精通中国税法,对中国税法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在全国各地进行的《企业税收管理》与《企业纳税筹划》讲座中,为纳税人提供了大量的筹划方案。
专家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专家三: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制改革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专家四:陈老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税收疑难问题解答》专栏首席咨询专家;中国税务培训网特邀税务疑难问题答疑坐堂专家、现任职某地税稽查局局长;
【报到时间及地点】:
2008年3月16日-18日北京(15日全天报到)
2008年3月14日-16日深圳(13日全天报到)
讲师介绍: